【大纪元2月25日报导】
(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5日电)
中信房屋板桥南雅店店长
与仲介员被控虚报售屋行情,
先以低价向卖方购屋
再高价转手卖出。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以诈欺等罪分别判刑店长
与仲介员3月及2月,
可易科罚金定谳。
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
男子游家闳、
司维平与吴俊泓利用94年4月间
于中信房屋南雅店任职时,
为赚取售屋差价,
明知陈姓女子愿开价
新台币400万元以上,
购买板桥稚晖街一户房屋,
却向卖方王姓男子诓称
该屋仅能售得375万元,
使卖方信以为真,
同意以375万元的价格
将房屋售出。
判决指出,
游家闳隐匿店长身分,
先以自己名义买下该屋,
赚取11万余元的仲介费后,
在房屋尚未移转登记所有权之前,再将房屋以410万元的价格
卖给陈姓女子,
并为掩饰房屋所有权移转
伪造契约书上的日期,
3人因而赚得35万元的价差。
王姓男子后来因至中信房屋上班,发现当初买卖经过,
惊觉受骗而提起告诉,
游家闳等3人遭检方起诉。
一审时,
法院以诈欺、伪造文书等罪,
判游家闳3个月、司维平及
吴俊泓2月,可易科罚金。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
被告3人身为房屋仲介公司的
店长及营业员,
应本诸诚信,
为客户最大利益而努力,
竟因贪取差价及仲介费用,
对卖家施以诈术,
视诚信如无物,
造成卖家财产的损失,
妨害交易安全。
合议庭并认为,
原审量刑并无违误,
将上诉驳回,
维持原审对被告判处刑度,
全案定谳。
来源: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2/25/n2828022.htm
心得:
房仲诈骗数十万
“重判”2个月还可以缴钱免关~
乡民好好骗\(^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