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nba (I'm back)》之铭言:
: 由于十几年前的建物登记并没有规定车位要登计编号
: 所以会有车位没登记编号的现象,此与奖励车位、法定车位无涉
: 不论他是法定、奖励、自设车位,都是"政府有登记"的车位
: 政府那有登记,才会核发一个所有权状当凭证给你
: 而所谓的登记就是在建物测量成果图你看得到,即便只看的到框框
: 也可以主张以管委会登记的号码作为分配的依据,建议你去跟管委会确定
: 但从你的说明里面感觉 你家的车位可能根本就没有登记
: 如果建物测量成果图你家车位的位置连车位的框框都没有
: 那应该是建商或管委会自行划设的(不是平常讲的自设车位)
: 是一个违建的概念,换言之,并没有所有权,充其量说你有使用权
: 那事情就大条囉~可以向屋主求偿 甚至告他诈欺(房仲也难辞其咎)
: 至于如何确定呢你现在的状况呢 以下提供两个做法
: 1.对照社区内同一户型没有车位与有车位的户别 你家的坪数是哪一种
: 2.调阅建物测量成果图 确认你家车位的位置到底有没有车位框线
: 如果坪数对照是跟没车位的一样 车位位置又没有框线 -> 上面说的不幸情形
: 如果坪数对照是跟有车位的一样 但车位位置没有框线 ->可能社区重划过车位
: 找管委会处理就对了
勾起我的回忆:
亲人有房子位于通化街 30年有电梯的5层楼稀有华厦
当年购买时10户中只有配4户车位 附奇怪的权状一纸(约定使用权)
大概几年前有新迁入住户发现地下室登记使用项目为防空避难用
且所有住户公设为持分(仅大小不同) 遂联合无车位的另5个住户
来主张他们的地下室使用权
(同为持分不甘心自己的持分是车道水塔 别人是坡平大车位)
要投票将地下室更建为立体停车位或抽签租用现有车位
租金缴管委会使用等等
这个例子后来很可怜 因为管委投票是一定输 违规使用又不能闹大
最后是写入管委会由这四户优先租用 租金从外墙广告收益扣除
(就是每月本来可以领的7500广告租金没了...)
是说老人家看很开 说当年也只多花几万块 停这么多年够本了...
至于后来有户车位户有人出脱的时候以有附车位售出
该户买方觉得自己有花钱买车位不应该再付租金
却发现没人承认他手上那张很老的影印很多次的权状
这又是另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