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内政部想修法 公设不并入室内坪数

楼主: yesnogod (是无神)   2014-10-25 09:09:46
公共设施 的公共所指为何?
如果住户不拥有公共设施的产权
如何主张限制其他人使用?
个人认为此修法目的,是为了帮那些在大楼经营
停车业务 三温暖 ktv 健身房等等等的业者,解套
既然住户没有公设的所有权,
还能在所有权大会,反对!靠腰!太多陌生人进入大楼吗?
台湾政府以财团利益作为立法目的
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不让民众花钱买公设,真是美丽的说法啊!
作者: evilmask (奕之华)   2014-10-25 09:30:00
应该不是你想的那样,产权还是属于全体住户的
作者: Tosca (hi)   2014-10-25 09:43:00
全世界只有中国香港台湾在算公设 其他国家根本没你讲的问题事实上就是台湾制度不正常 不要把异常当作理所当然好咩
作者: sodier (不要看我我会害羞)   2014-10-25 10:34:00
这样反映台湾真实房地产价格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4-10-25 12:05:00
这样做会涉汲到建管及消防法令那叫违规使用公设要低就不要留公设就好了,为什么留?可拿容奖又可卖给住户建商爽爽赚不做白不做
作者: fox999 (fox)   2014-10-25 13:46:00
不计价又不等于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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