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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初步研议 不动产所得并入综所税
【联合报╱记者沈婉玉/台北报导】
2014.07.21 02:45 am
不动产税改启动,首场邀集财税学者参加的房地合一实价课税座谈会本周四举行。财政部
规划,座谈会将聚焦讨论不动产所得税上路后,土增税如何扣减、自用住宅及长期持有优
惠、农地移转及奢侈税存废等四大议题。
房价高涨,严重偏低与不公的不动产税制成为众矢之的,已到了不能不改革的时刻,财政
部将推动房地合一实价课所得税。为使改革阻力减小,并避免伤及无辜,税改将以维持现
有土增税制,不影响自住、长期持有及农地交易为前提。
财政部高层表示,“不动产交易所得税”就是将房地合并的移转或出售价格,减去成本及
费用后按实际获利来课税。
初步研议,不动产所得并入综所税课征,不采分离课税,以避免产生税率低的一般民众被
惩罚多缴税,而高税率富人反而被优惠减税的不公平状况。
课了不动产所得税后,为避免重复课税,产生土增税要做为费用减除还是当作扣抵税额的
争议,前者税较重,后者税较轻。
台大经济系教授林向恺认为,土增税应当作扣抵税额,土增税的自用住宅、长期持有、重
购退税等优惠,不动产所得税应统统比照给予减免优惠。
台北大学财政系兼任教授黄世鑫则指出,土增税是根据土地用途来课税,税基及税率结构
都与所得税不同。企业及个人经常、营利性的不动产买卖,应属于营利所得,土增税应做
为费用减除;个人非经常性买卖不动产,则属于财产交易所得,土增税则可做为扣抵税额
。
景文科大副教授朱泽民表示,每年农地移转占比约四成,土增税农地移转免税的规定,使
税收损失巨大且不公平;尤其现在开放非农民可购买农地,土增税的免税规定应检讨,未
来不动产税改也不可乱开减税之门。
至于奢侈税存废,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财税系教授黄耀辉说,不动产实价课税的改革最后可
做到什么程度,令人质疑;如果历史成本认定宽松,长期持有、自用住宅、农地等减免税
的规定很多,或无法遏止短期交易的炒作行为,奢侈税就仍有存在必要,在实价课税还没
成效时就谈废除奢侈税“言之过早”。
在成本认定方面,财政部初步研议,以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来认定成本,若民众认为
偏低,就要自己举证原始持有成本。
财政部高层说,对不提供成本的民众,美国是以零成本来认定,日本则是以售价的百分之
五来认定,逼民众乖乖举证成本;以公告现值与房屋评定现值来认定,已经非常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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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联合报提供
3.心得或感想:
要纳入综所税提了有一段时间了 只是最近又被丢出来
预计研拟规定 若不提供成本 将采
售价-(公告现值与房屋评定现值)=售出获利 来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