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预售屋外水外电费用

楼主: ox4 (埃米特)   2014-06-24 16:41:38
大家好
今年5/2内政部重新解释,指出往后外水外电费用应由建商支付,
新闻资料来源http://ppt.cc/LhMO
若5/2以后买换约的预售屋,原屋主是5/2前签约买预售屋,
是否可主张不支付外水外电费用呢?
今天问消保官,回复目前还在讨论是否要朔及既往5/2以前,
还未解释,不知各位的看法如何呢?
谢谢.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4-06-24 17:07:00
订定法律有一个原则是,不溯及既往,依法是五月二日之后,之后代表之前还是买方付你买前一手的房子,你可以跟前一手谈谁付外水电若换手后建商变成要付外水电,则建商会不同意换约而且,也违背了之前建商之合约
作者: paunch (胖)   2014-06-24 17:11:00
法条应该是民国100年5月1日生效,目前争的是这三年间
作者: alien2004 (我是一個很壞的人)   2014-06-24 18:21:00
法条既然是100年5月1日生效,这之后签约的应该都不用支付
作者: yoyo3807 (Smile)   2014-06-25 08:52:00
我觉得没用,建商还是会灌在房价内
作者: paunch (胖)   2014-06-25 10:12:00
今年5/2后的没用,但之前的目前还再争消保官和内政部互踢皮球中
作者: binshin (高级工读生)   2014-06-25 12:52:00
会灌在房价是指还没买的状况 争点是现在已经买预售屋的但房子还没盖完未交屋的买家 要不要照买卖契约 支付外水外电费用~~我现在找不到这个函释 不过可以参考大法官释字第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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