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已投书江院长,建议修正房价的方法

楼主: mauricew (Money talks)   2014-05-06 12:49:33
房仲业者或经纪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服务报酬,
总计不得超过不动产实际成交价的6%,
且这个比例并不是固定的收费比例,而是最高上限,
意即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视实际状况,
在6%的范围内自行与房仲业者商议服务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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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确实如此
6%是没有绝对的
是可以议价的
我本身是都有给到最高
因为我需要仲介的帮忙 仲介也肯服务我
但不表示大家都应该如此
自己是可以去议价仲介费的
作者: benitolin ($$$)   2014-05-06 12:52:00
这不是常识吗?
作者: tarusu (越努力越幸运)   2014-05-06 12:57:00
因为有人不晓得 大作文章
作者: bayant (VAN)   2014-05-06 12:58:00
现在大家知道古早文盲地主是会被判限制行为能力的喔
作者: a2414205 (大头)   2014-05-06 15:14:00
一律给10万红包 不要就换人去谈 总有人想赚十万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4-05-06 15:15:00
一律给10万红包 不要就换人去谈 总有人想赚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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