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656043.shtml
房仲报酬 不可超过成交价6%
内政部为保护民众买房权益,提醒民众在托房仲买卖房屋时应先讲好服务报酬,且金额最多不应超过成交价的6%。
内政部强调,依2000年颁布的“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房仲业者或经纪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服务报酬,总计不得超过不动产实际成交价的6%,且这个比例并不是固定的收费比例,而是最高上限,意即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视实际状况,在6%的范围内自行与房仲业者商议服务费金额。
内政部指出,目前有部分房仲业者固定按成交价金向卖方收取4%、买方收取1%~2%的服务报酬,已经曲解自由议定报酬的立法精神;更有少部分不肖房仲业者对民众宣称6%是主管机关规定之固定收费比率,让不知情民众受骗,内政部为保护民众买房权益,提醒民众在托房仲买卖房屋时应先讲好服务报酬,且金额最多不应超过成交价的6%。
内政部强调,依2000年颁布的“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房仲业者或经纪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服务报酬,总计不得超过不动产实际成交价的6%,且这个比例并不是固定的收费比例,而是最高上限,意即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视实际状况,在6%的范围内自行与房仲业者商议服务费金额。
内政部指出,目前有部分房仲业者固定按成交价金向卖方收取4%、买方收取1%~2%的服务报酬,已经曲解自由议定报酬的立法精神;更有少部分不肖房仲业者对民众宣称6%是主管机关规定之固定收费比率,让不知情民众受骗,更严重影响民众权益。内政部接下来将与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共同导正这种情形,并提醒民众应适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日报╱记者尹俞欢 即时报导 即时报导: 2014-05-05 19:28:36
心得:
不肖房仲业者对民众宣称6%是主管机关规定之固定收费比率,让不知情民众受骗,更严重影响民众权益
请大家一人一信
继续敦促内政部依法行政
监察院早已纠正房仲天价收费
监察院早已纠正房仲天价收费
监察院早已纠正房仲天价收费
请大家一人一信
继续敦促内政部依法行政
效果已经出来了
请大家继续努力
你不行动,你就不要抱怨房价高
(给买不起房子的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