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联合理财网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6579
2.内容:
房屋持分共有 将分别缴税
2014/04/16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指出,从明(2015)年开始,房屋与他人持分共有者(不含公同
共有),税捐机关将依房屋持分比率各别核发房屋税缴款书,由共有人
分别缴税。
税捐稽征法第12条规定,共有财产由管理人负纳税义务,未设管理人者
,共有人各按其应有部分负纳税义务。为配合税捐稽征法的法令意旨,
财政部表示,明年起共同持分的房屋,将改依房屋持分比率分别发单课
征房屋税。
财政部表示,不欲分单者,须经全体共有人向税捐机关提出由管理人缴
纳的申请。
由于与他人共同持分的房屋的房屋税开征案件,税捐机关以往只针对申
请房屋税分单的民众,才会分别寄送税单,明年起则改为全面分单课税
。
财政部因此提醒,部分纳税人明年将会首次收到房屋税单,为避免民众
因通讯地址变更,以致无法收到房屋税缴款书,一旦通讯地址有变动的
纳税人,需事先向税捐机关变理更正,以利后续办理发单缴税的手续。
3.心得或感想: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