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2/today-e5.htm
〔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
预售屋红单(购屋预约单)交易逃漏税,国税局查获首例!北区国税局最近查获,一位投资客于二○一一年以七十万元买下新北市新庄区一户预售屋的红单,再以三四○万元转让,一张红单就大赚二七○万元,最多可能被补税及罚款一六二万元。
北区国税局长李庆华指出,由于预售屋仅需预缴小额订金,不少投资客买卖预售屋赚取高额利润,甚至流行以“红单”方式转手赚取价差,连带拉抬房价。但购买预售屋在尚未取得所有权前出售,属于“权利”移转,应以交易时的成交价额减除成本及费用后,计算财产交易所得,申报综所税。
北区国税局新庄稽征所最近接获检举,一位民众有转让红单的情形,经追查金流后发现,这位民众于二○一一年支付某建设公司的代销公司七十万元,取得优先承购一户预售屋的权利(即俗称红单),同年以三四○万元将权利转让,赚了二七○万元,却未申报缴税,国税局将通知补税并处以○.五倍罚锾,若以综所税最高税率四十%计算,连补带罚金额最多一六二万元。
桃园一建案也被盯上
另,桃园分局从媒体报导得知,某建案两日内即销售一空,疑有炒作红单的情况,因此请代销公司提供红单资料,并发函请购买红单者提供资料,目前已有民众坦承去年确实有买卖红单,以十万元买进红单、再以三十万元卖出,赚取价差二十万元。
李庆华表示,今年起将针对红单交易案件进行“专案查核”,并要求建商提供资料,比对实际与建商签约购屋的资料,扩大追查红单转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