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签约后所面临的ㄧ些问题

楼主: feather1122 (天凉好个秋)   2013-12-02 23:35:41
※ 引述《G8MO (Sunny赖)》之铭言:
: ※ 引述《feather1122 (天凉好个秋)》之铭言:
: : 之前为了买房做了不少功课 包含看屋 出价 最后还是栽在签约那关
: : 当初想说斡旋下去后 隔天房仲要约屋主谈价
: : 没有想到房仲连代书都准备好 谈完价 马上就签约
: : 当时处于买到房子的喜悦 所以合约书没仔细看
: : 就照着代书的指示签名 盖章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
: : 此屋现有租约到2月 屋主有告知 房客可能会过年前会搬走
: : 不过合约书上完全没写进去有租约的事 点交日期是1/20
: : 等于说我要承接房客的租约及押金 最晚到二月
: : 这点长辈有意见 认为房客是前屋主的 如果不搬走或做出傻事风险是我承担
: 是有风险没错,因为你已经签了约,所以也没解了。
: 除非他合约上没有写到出租的事情
确实合约上 关于夹层违建跟租约部分 都是空白 没写也没勾取
只有口头上告知有房客到二月底 如果1/20前没搬走 我要接这租约及押金
: 如果去找屋主乔,八成也是照合约走,这点签之前就要想清楚了。
: 但若当初有拿这点杀价的话,或许心里可以平衡一点。
: 我也处理过不少这样的案子,卖方急着卖屋拿钱
: 买方要自住,担心房客不搬,或是在里面发生什么事情。
目前长辈最在意这个!
: 若没有跟屋主约定要屋主保证房客搬家真的只能看天
: 不过台湾人大多还是很好的,好的房客还是很多的。
: 其实如果往好的方向想至少还有两个月的租金可以赚啊!
: : 打电话给房仲希望改点交日期 或等房客搬走再点交
: : 房仲拒绝改日期 一样1/20点交 并说后续房客会帮我处理到搬走 请我放心
: 请房仲签字保证啊,若没有处理房客搬走,索回服务费。
: : 我方要求如果一样是1/20的话 希望再签一份附约
: : 房客如不搬走或怎样请原屋主原价买回等 也被房仲拒绝 认为不关前屋主的事
: : 对这个房仲会不相信 是签约时想提出如果贷不到一定金额此笔买卖不成交
: : 也被话语说我们的条件一定可以贷到的等等 不用写上去给屋主不好印象等等
: : 事后爬文是可以写的 所以很气这件事 变成头期如果不够就要信贷(贷款还在跑)
: 可以写没错,但屋主会认定这个斡旋无效。一般屋主不会喜欢人家写但书.
: 除非他这个房子真的没有人要买了,才会接受但书。
: 我有收过几个有但书的斡旋,屋主直接给我打枪,没但书再来。
: 或者说有但书可以啊!我要多卖20万。
: 一般来说有但书会令屋主感觉买方没诚意,这样仲介议价也不好议价
: 所以仲介会先帮您评估,或是先请配合的代书看过资料再跟您说可以不可以
: 您也可以自己先去银行送资料,看看有没有机会贷到您要的成数。
: : 因为此屋是社区的一楼有挑高有夹层装潢 但坪数小 怕银行鉴价低
: : 此屋因为有挑高夹层 所以算是有违建的部分 有问过房仲
: : 他说这区每个社区一楼几乎都有做夹层 所以不用怕举报违建(新北市)
: : 也问过屋主 确定都没收过举报的通知过
: : 不过合约书上一样没写上去关于有违建的部分等事项
: 现况说明书没有记载吗? 这点应该要记载的,不然就有漏洞可钻。
确实合约上 关于夹层违建 没写也没勾取 是今年装潢的
: 有些增建是建商增建的,例如店面夹层之类的
: 被举报机率较低,但是若真的被举报,还是有风险存在。
: 仲介应告知。(我还没遇过真的被拆的)
: 目前想请教各位的问题是
: : 1.关于1/20点交 我方有何方式可以让交屋延迟到房客搬走后才执行(有入履保)
: 只有去跟屋主谈,因为一定要他同意改时间,不然您有违约金的问题。
: 除非您愿意赔违约金去拖时间拖到他搬家。
: : 2.关于违建部分有要担心会被拆吗?
: : (有问过社区住户,建好到现在六年内还没有人被政府拆过违建)
: : 谢谢各位!
: 这点没有人能回答您,只能说 不要怕!!!
今天会提出来 主要是房仲签完约后(服务费1%是交屋日给)
打两次电话 希望对房客租约问题能合理解决 结果都是爱理不理 只有口头承诺
电话中语气很大声说 一切就是照合约走 这种的态度
此间会成交
原本是找XX房仲看屋 说它是专任约 只有他在卖 开价8XX
结果看完屋后不到一星期 网络上共三间再卖 而此间房仲开价又比其它家便宜
跟XX房仲说有其他人再卖 此房仲说那是同业钓鱼 开价比较便宜的是别间房子
后来准备出斡P 被嫌太少 至少要P+25以上 才肯收斡去谈 就放弃出斡
于是约现在这间房仲看屋 确认真的是同一间后
星期六看屋 下斡P 星期天约屋主谈价 成交价是P+15 当场就签约 两天时间
屋主刚好就是这间房仲认识的 因为连装潢 找租客承租都是此房仲一手包办
房屋所有人是屋主赠与小孩的 所以签约那天 是妈妈本人代理小孩签名 小孩没出面
今年二月查实价是购买6xx(膳本上发生是2月 登记是3月) 我是花6xx+100购买的
谢谢大家的建议
家中长辈 原则上还是希望房客能搬走后再来交屋
不想走法律或调解的途径 去解决这件事!
作者: dalens (dal)   2013-02-03 00:38:00
和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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