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有间房子要卖,卖的期间因为房子老旧想重新整修,
所以和房仲口头说要暂缓(并分解约) 整理完再继续卖
房仲也说好,也答应暂时不会带人看
但是后来却出现买方(与卖方仲介不同人)陆续出价到了底价
现在房仲紧咬,也不给沟通与协调
只答应 1. 强制卖(房仲已寄出存证信函) 2.违约金6%
我的问题是:
1.我确定口头契约是在买方出价到底价之前,
我们的口头契约(暂缓一事)是否算数?
2.我们都尚未收到半毛订金和斡旋金,房仲紧咬已达底价就要卖
却无视无与我们当初口头说的暂缓一事
房仲也已寄出存证信函,该怎么办?
十万分的感谢您的解答~~~ 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