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父亲刚过世,名下留了两栋房子
我是唯一继承人,母亲很早就离婚了,无继承权
跟母亲还有一点联络(基于她怀胎我十月的理由)
现在的问题是,我已经办完我父亲的丧事了,近日准备要出国
我爸留下来的房子我打算出租出去(写委托书请我亲戚处理,我不信任我妈)
身分证、户口名簿、印鉴在我身上
亲戚那留有我写的委托书、权状影本、身分证影本、和一颗便章
请问这样如果我把权状正本放在我妈家那边会有问题吗?
她今天才打电话伸手跟我要钱50万,我很怕权状在她那我出国的时候会有什么问题…
放在亲戚那边好像也不太对… 请求各位大大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