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投资客买了一间预售屋
今天换约的时候才发现有很多不公平的事
(因为是第一次买房
不知道这些条款是否合理)
以下做个整理
第一 内政部所编定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规定
[如果土地面积,主建物,本房屋登记总面积如有误差超过3%
则买方可解除契约]
第一手投资客与建商修改成
[如果主建物,本房屋登记总面积如有误差超过3%
则买方可解除契约]
疑问:土地的坪数不是建商算的吗
为何会怕有出入而要求买家签下这合约
如果最后地契的坪数写的与合约书不同
那是不是买家很吃亏
第二 内政部所编定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规定
[买方有权保留房地价的百分之五做为交屋保留款]
第一手投资客与建商修改成
[建商自订的6万元尾款]
疑问:这问题有问过仲介
他竟然回答我百分百的建商都是这样的
如果保护买家的权利建商都逼迫买家签
这很不合理
况且我不是第一手购入的人
那购入后才看到被第一手投资客签了不平等条约
我又没办法不接受(钱都给前屋主了....)
这就是我目前觉得最不合理的地方了....
第三 卖方违反取得执照使用期限的意思是指的是什么
执照会延迟吗? 这条也被第一手屋主与建商协调掉了
第四 实价登录问题:
如果当初建商卖1000万给第一手买家
第二手买家花了1200万买下
那交屋后实价登录是写哪个金额
之前问建商 建商是说1000万
PS 那以后自己房子赔钱卖1100万
还要被政府以赚一百万课实价所得税??
第五 如果室内坪数比实际的少3坪
那建商是赔偿他当初卖的一坪多少万
可是跟仲介买预售屋的人不就亏更大
因为他当初买的金额不是建商卖的金额那么少
以上是我的疑问
最好是建商是好建商
至少扣除第四点就不用担心了
至于第四点....房子不就别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