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买房别贸然下“斡旋单” 

楼主: kimikooo (今晚打老虎)   2013-08-15 10:06:14
1.来源连结: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260238162.html
2.内容:
好房News记者蔡佩蓉/采访报导
“斡旋金为何拿不回来?”这是近年房市买卖常见的交易纠纷,主要原因就在于只要付了
斡旋金,并由房仲送达至屋主时,若屋主同意出售,此时斡旋金就自动转为定金,市场甚
至出现不肖房仲怂恿买方出高额斡旋金,若买方反悔不买,就没收此笔金额。
民众购屋要留意斡旋单与要约书的不同。(好房News陈韦帆/摄影)
今年38岁、住在新北市三重区的Lucy说,之前原本要换屋,当时看中1间总价1000万元的
房子,仲介希望我付100万元斡旋金,比较有诚意,但其实若以大部份斡旋金是总价的
1~3%换算,其实只要10~30万元议价就好,结果我跟房仲说不要买,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毁
约,扬言没收100万元,如今也只好走协调会。
一般来说,内政部提供的“要约书”范本,在不得记载事项中明确标示“不得约定在契约
成立前,受托人得向消费者收取斡旋金、订金或其他任何名目之费用。”换句换说,要约
书仅是填写欲承买价金,不像斡旋单附上1笔议价金。
斡旋金是一般坊间房仲的普遍规则,但内政部并没有提供范本及应记载、不得记载事项,
市场上斡旋金被没收的纠纷时有所闻,东森房屋法务长周秉瀛表示,斡旋金多寡通常是代
表买方购买诚意高低,这笔金额及斡旋单会经由房仲送达屋主,请屋主考虑是否出售。
通常不管是要约书或斡旋单,只要在未送达屋主之前,买方都是可以撤回,但常见的纠纷
状况是,买方告知房仲不打算购买,房仲借由屋主已经同意出售,斡旋金已转为定金,告
知买方形同毁约,因此没收此笔金额。
地产专家建议,民众购屋别贸然下斡旋单,最好先从要约书开始议价,避免发生类似纠纷

3.心得或感想:
没讲我还真的不知道有这档事
看来还是找大型房仲业会比较安全
出事还可以找公司负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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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13-08-15 10:10:00
大型房仲公司也不会负责吧,呃,这是白纸黑字合约
作者: krit1009 (噜噜奥瑞)   2013-08-15 10:10:00
付斡了加上屋主同意了你却反悔,被没收活该..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3-08-15 10:42:00
邀约书下了要赔更多吧 怪理论
作者: fit   2013-08-15 11:16:00
标题也可改成:卖屋别贸然收斡旋转订金,万一反悔不卖就得赔订
作者: fit   2013-08-15 11:17:00
一边建议买方别付,一边建议屋主别收,XDDD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3-08-15 11:19:00
f大合理啊XD
作者: pepsiyeh (现在开始两个人的旅行)   2013-08-15 12:03:00
仲介送订前应该要先跟买方说,这样送定后才不会有话说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3-08-15 12:05:00
收握的时候就会跟买方说 屋主同意签名就转订~~~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3-08-15 12:45:00
别贸然买房子
作者: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3-08-15 12:50:00
真的好案子好价格都难得一见 慢慢买 是买不到的
作者: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3-08-15 12:51:00
重点是自己要做功课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3-08-15 17:31:00
想到一个好标题啊 卖屋不可以签委托 不然房子会被卖掉
作者: love19880519 (阿锦)   2013-08-16 15:11:00
吃饱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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