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卖了一间透天,去年10月顶楼天花板及窗框有漏水,有请人来修复,因为考量到不管是自住或将来要卖 ,漏水的问题都要彻底解决才行,所以做的蛮仔细的,一共花了8万多!
前几天台风,仲介打来说,买方反应屋子有漏水,需要我们修缮,原先以为是之前漏水的地方敌不过台风,还在保固期内没关系,(当初师傅给我们漏水保固3年),结果今天房仲派去勘查的人员回报,买方是说厕所放水时,会渗漏到下一层的天花板,而且是两间浴室都是这样,但是我们住的时候完全没有这样的情形!
买方请勘查人员以敲掉整个浴室地板重做防水的方式来估价,一共要8万。
我想知道的是,这样的情况是我们需要负责吗?还是以[现况交屋]的立场来看,是他们验屋时没有提出来呢?
一直以为漏水的定义是屋外漏到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