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假赠与真炒房 重罚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6-28 13:44:16
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992869.shtml
2.内容:
假赠与真炒房 重罚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借由赠与公告现值低于赠与免税额220万元的不动产, 再由受赠人以买卖方
式移转的“炒房”行为,国税局要封杀了。
国税局表示,奢侈税开征后,持续发现纳税人以先赠与不动产给名下无房产
的已成年子女,再出售不动产的手法避税。这类近亲赠与不动产,又由受赠
人短期内出售的案件,已被列为选查对象。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局长吴英世指出,高雄地区发现数起以“假赠与”掩盖“
真买卖”的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的避税案件。假赠与的房产其公告
现值都在220万元赠与免税额之下, 当事人以为不必缴纳赠与税,赠与后再
买卖,不过,这种作法反而会被课征更重的奢侈税。
高雄国税局发现一案例,A名下已有一户房产,其后再另购其他房产。 因资
金调度因素,A在购入新房产后,立即决定再出售,为了不想缴交奢侈税,
先将待售的不动产,赠与给名下没有房产的成年女儿,并以女儿名义出售,
以符合仅一户自住房地免课奢侈税的规定。
结果,国税局发现,A在赠与房产前,已先行委托房仲业者代为寻找买家,
买卖交易书立契约亦由A经手签订,售屋款总价420万元也由A收取使用。证
明是一椿“假赠与”的漏税行为,A因利用他人名义销售不动产,除被国税
局补征税款63万元外,再按所漏税额重罚2.5倍罚锾,合计需缴交220余万元
税款。
3.心得或感想:
没有心得,纯粹跟房版有关就贴了。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2-19 03:30:00
已收录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3-06-28 13:48:00
奢侈税到底什么时候要废掉阿...
作者: tfvg (黑夜过后)   2013-06-28 13:48:00
请问 如果是A女儿签约 售金也给A女儿 这样也算假赠与吗?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6-28 13:53:00
我无法回答啦Orz
作者: pennyfox (小狐狸)   2013-06-28 14:14:00
这案例值得探讨,法条是否有过度解读的问题.
作者: pennyfox (小狐狸)   2013-06-28 14:15:00
如果帐户是进去女儿开立的户头,还课奢侈税就值得讨论.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3-06-28 14:19:00
就单纯逃的不够完整而已, 案例出来大家就知道该怎做了
作者: riya (东京日和)   2013-06-28 14:23:00
购屋两年内赠与,问代书是有可能会有奢侈税的问题但答案不是十分确定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3-06-28 16:02:00
有点小无言..国税局也想打房了...逃税节税都他在说
作者: donyuan (donyuan)   2013-06-28 16:56:00
就国家没钱 现在炒房正夯 开始在盯这一块了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3-06-28 17:45:00
虽然我没财产到可以节税的地步..但至说也听过一些节税方式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3-06-28 17:47:00
举个例:夫先赠妻,然后各别再赠小孩,,可使免税赠与金额提高那国税局是否也应认定这是在逃税....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3-06-28 19:53:00
不去报人寿财团炒房,报国税局抢钱不用关官员肥到滴油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3-06-28 22:47:00
回2楼 那样就不怕了
作者: vlee (932989726)   2013-06-30 00:42:00
嘘国税局 遵守法律 合法避税 那里错了 不行就列入法条
作者: kai761   2013-06-30 11:11:00
税稽法12-1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6-30 11:11:00
检举有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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