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alysis (paralysis)》之铭言:
: 考量贷款成数如果没有到8成我们无法负担
: 所以房仲在买卖议价委托书里有加注
: [买方要求贷款金额须达成交价金之8成,若无法达成金额则无条件解除契约]
: 现在的疑问是.....
: 我们忘了签约的时候要在不动产买卖契约书注记
: 仲介一直说议价委托书是房屋买卖契约的一部份
: 所以不用特别在不动产买卖契约书里加注?
: 但我的想法是两个合约是不同的合约
: 议价委托是我们和仲介
: 买卖契约是我们和买方
: 如果我真的贷不到8成
: 又没有在买卖契约书里注明无条件解约
: 真的如仲介所说不用负担任何费用就可以解约吗?
沿用上次的问题,我们问过台银、华南、中国信托
都没办法贷到8成
势必会走上解约这条路
想请教的是
代书把案件送到中国信托已被退件
目前转送另一家银行办理中
我自己跑了台银、富邦、华南
目前得到的回复都是无法贷到我想要的金额
已经支付的有仲介费(一半)、第一期款、代书费
今天有收到代书通知要缴完税的款项
我如果现在解约
要哪些费用是已经沉入水底要不回来的?
或是我另外要支付哪些费用?
PS.卖方有和我连系...知道我们贷款的情形不太顺利
说不会跟我们求偿任何费用
但他的损失他会要仲介负责
我在想
仲介应该会要我们来出这笔钱所以先问一下
卖方在这个过程实质损失的zzo费用是哪些名目的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