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dodo (第一诫)》之铭言:
: 新手买屋 千万要做好功课别踩到恶质仲介的雷
: 更要小心黑心投资客的屋 第一眼让你很喜欢
: 买了你就当冤大头当替死鬼 本人深受其害!
: 正文开始:
: 本人在今年二月时
: 在桃园地区与仲介买一间中古屋
: 三月初时言明先让我交屋入住 但产权未过户
: (仲介告知因卖方上有贷款问题)
: 然从我价金完全给付完(约四月初时)到四月底整个月都没消没息
: 我开始催促仲介及代书动作快点才知道
: 仲介告知我"屋主出国要多些时间"
: 代书则告知我"该屋已经过户给我但贷款尚未清偿"
: 我对代书此动作非常的不谅解
: 因为这样就等于把债务算在我头上
: 然签约上明订
: "本房地最迟于102年5月10日可交"
: 然我已于102年5月26日存证信函过去给卖方及仲介
: 并在5月底时递送民事起诉状于地方法院.
: 现在要请教问题:
: 1.代书在此产权贷款未完全涂销时就过户给我,
: 是否违法?我可告他什么?
: 毕竟今天还好在我催促之下仲介去清偿,否则这贷款难道我付吗?
: 我非常不谅解这种让我背负对方贷款行为,我不打算付代书费.
答:当然是还没涂销贷款就过户给你,在你名下,银行才拨款,你拿贷款
助还前胎,然后,卖方的贷款再涂销,现在的问题是,卖方款设定没涂销
前面的全部没有错误
: 2.仲介未未作协调延宕至今,已至卖方违约,买方提告之地步
: 我要求仲介返还服务费用,对方却打拖延战术,
: 请问有什么方法对付他们吗?我只想到投诉消保官或投书媒体.
答:仲介已知道问题在那里了,他们只是没有告诉你实际情形。
仲介当然很急,也在处理,看来卖方的问题不小,我猜的出来问题在那里
: 3.有任何人有买卖解约成功的经验可分享吗?
: 卖方出国旅游以致未依合约执行其义务,影响本人权力
: 民事上我主张解约并加倍奉还已付价金.
答:出国可能是假的,交屋涂销事情很大条,当然优先处理。
: 4.我买得是中古屋,然住进去未到两个月时间就发现天花板多处发霉,
: 这可请卖方处理吗?
: 多谢各位指教!
答:这可以主张卖方处理,不过,相对而言,这算小事
可能是屋主在第一顺位银行有其他的借款,而,双方在房屋贷款约定,房屋卖掉后;
也要一并清偿在本银行的其他贷款才能拿到清偿证明。
屋主可能有信贷,金额可能在50-100万元间,
你们当然没有作成屋履约保证,
若一直迟迟不能交屋,你官司一定赢,谁来赔钱
屋主赔钱,仲介未能注意交易安全,仲介得负连责任,你得去问律师,连仲介也告了。
我猜大约在两个月会解决,屋主就算没钱,仲介也会赔给你,官司不会走完的。
从头到尾仲介全部知情,问题铁定不大,仲介才会卖下去,若问题大到赔不了。当时,
仲介会卖房子了,就算成交了,也不敢把钱交给屋主。仲介比你还要小心,你等著就解决
了。要时间而已。
帅过头
以上,我个人经验,约九成是准的,不过,错了也不能找我赔,你用的话去问律师吧,
请律师打官司吧。
例子:安坑某仲介.成交价220万元,不作履保,签约当天代书还问了银行,国**华。
问板桥的分行,问承办人员,贷款余额是多少,答:160万元,
所以,代书就把签约证的两成44万元交给屋主,因为,这是安全的,没有超过安全金额。
交屋时,也清偿前胎了,要去拿清偿证明时,板桥分行的行员不给清偿证明.因为信贷
还有40万元还没清偿。
我帮仲介去找台北县的消保官不受理,因为,这是前屋主与银行的契约行为。只有签约
之双方能提交销保官。
结论:仲介赔了40万元,拿到清偿证明也交屋。因为,这一件交易安全不是买方的事,
可归责屋主,仲介基于专业及责任得赔钱。仲介再找前屋主要钱。
这件事情最可恨的是,银行说,你问的贷款余额,没有问其他的贷款金额,没问所以
我没说
这件事情,同一时间发生很多件,这才造成了,日后,大约九成五的仲介全部履保,
用意就是屋主不能拿钱,事情就少了一大半了。
你的事情跟这一件很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