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买屋 千万要做好功课别踩到恶质仲介的雷
更要小心黑心投资客的屋 第一眼让你很喜欢
买了你就当冤大头当替死鬼 本人深受其害!
正文开始:
本人在今年二月时
在桃园地区与仲介买一间中古屋
三月初时言明先让我交屋入住 但产权未过户
(仲介告知因卖方上有贷款问题)
然从我价金完全给付完(约四月初时)到四月底整个月都没消没息
我开始催促仲介及代书动作快点才知道
仲介告知我"屋主出国要多些时间"
代书则告知我"该屋已经过户给我但贷款尚未清偿"
我对代书此动作非常的不谅解
因为这样就等于把债务算在我头上
然签约上明订
"本房地最迟于102年5月10日可交"
然我已于102年5月26日存证信函过去给卖方及仲介
并在5月底时递送民事起诉状于地方法院.
现在要请教问题:
1.代书在此产权贷款未完全涂销时就过户给我,
是否违法?我可告他什么?
毕竟今天还好在我催促之下仲介去清偿,否则这贷款难道我付吗?
我非常不谅解这种让我背负对方贷款行为,我不打算付代书费.
2.仲介未未作协调延宕至今,已至卖方违约,买方提告之地步
我要求仲介返还服务费用,对方却打拖延战术,
请问有什么方法对付他们吗?我只想到投诉消保官或投书媒体.
3.有任何人有买卖解约成功的经验可分享吗?
卖方出国旅游以致未依合约执行其义务,影响本人权力
民事上我主张解约并加倍奉还已付价金.
4.我买得是中古屋,然住进去未到两个月时间就发现天花板多处发霉,
这可请卖方处理吗?
多谢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