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预收款的收费明细
才发现 他们多收了一条 外水外电费用 一万五千多
瓦斯费用那些是合理的 我们没有异议
可是我自己本身待在建设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的建案)
都没有跟客户收过 外水外电费
外水外电 ( 设计 申请 接线 配管 施工 接户 预缴金 试压费)手续由
卖方统筹代办 费用由买方负担
这是不是不合理
通常这些费用本来就是建商自己本身的工程费用 计算在成本内
即使装水电表 也是 水电力公司也是会安装
我们本身是从没跟客户收过
请问大家有没有类似的经验
定型化契约里面也没有写这个部分 消保官说不合理
我们该怎嘛争取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