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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不动产说明书 凶宅、基地台须载明
2013/05/22
【联合报/记者江硕涵/台北报导】
内政部日前提出“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与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草案,业者必须
在说明书载明是否为凶宅、周围是否有基地台等诸多项目,最快年底实施。不
动产仲介公会全联会昨天表示,修正草案项目多且杂,卖屋前得多花二十天调
查产权,将拖延交易时间与手续。
内政部去年下半年研拟修正“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与不得记载事项”,增加载
明不动产是否为凶宅,不动产三百公尺内是否有坟墓、变电所、电塔、机场,
不动产一百公尺内是否有基地台、加油站、葬仪社,土地是否为禁建、断层等
项目,这些细项过去未被要求载明。
中华民国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表示,修正草案内容繁杂且
多涉及专业领域,可行性不高,呼吁政府先建立好相关查询网站后再实施,否
则将造成仲介业恐慌。
但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王靓琇说,促进不动产价格透明化、减少争端,不如一
开始就做好权利项目、土地使用管制内容等产权调查;该草案预计最快下半年
通过,年底实施,不动产经纪业若违法没详细载明,罚六万至三十万元。
不动产仲介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李同荣表示,业者曾尝试调查不动产物件附近是
否有基地台及断层等问题,发现政府网站根本没有资料,必须行文给相关单位
查询,光一份公文往返就要五天以上,若同时有多份公文,至少得花上二十天
,比起以前只要调查产权就可销售,卖屋将更困难。
3.心得或感想:
登记清楚一点总是好的。就像有些房子写面保护区,结果,清明过后才发现那
其实有公墓,保护区是保护区,但公墓没讲。还有,有些基地部份是公墓迁走
的,不知道要不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