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客跳楼身亡 房东求偿败诉

楼主: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5-06 15:53:11
1.来源连结: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5060196-1.aspx
2.内容:
房客跳楼身亡 房东求偿败诉
15:08:53
(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6日电)孙姓男子在租屋处跳楼身亡,马姓房东事
后提告,认为跳楼事件让房屋成为凶宅,请求450万元赔偿。法院审理后,予
以驳回。
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杨姓女子的丈夫孙男,因罹患肺癌,在民国100年
7月14日于新北市租屋处跳楼身亡;马姓房东事后提告,请求杨女赔偿450万
元。
原告指称,孙男自杀事件导致房屋成为“凶宅”,且房屋交易价值跌到一般
市价的5成,甚至难以出售,因而提出市价的3成新台币450万元损害赔偿。
被告杨女表示,丈夫孙男并非在租屋处身亡,而是在医院往生,且房屋并未
因此成为凶宅,原告并无受有任何损害。
法官则认为,房屋的所有权和功能没有因自杀事件受到损害,且原告表示房
屋成为俗称的“凶宅”,指的是抽象性的“纯经济损失”,这种损失并非民
法第184条保护的范围。法院审理后,予以驳回,全案可上诉。1020506
3.心得或感想:
讨论很热的租屋处自杀时房东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议题
不过新闻中这个案子的原告似乎告错条文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5-06 16:03:00
这哪告的赢 这篇报导也都说出来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5-06 16:04:00
一来跳楼身亡没死在屋内 不太容易被判断成凶宅二来 即便是凶宅 法官也不见得会认定有实质的损失
作者: op5566 (一直OP)   2013-05-06 16:41:00
应该可以去跟死人求偿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5-06 17:19:00
房东不是那么好当的...
作者: fit   2013-05-06 18:03:00
那房东以后卖屋不告知的话,不知道买方告不告得赢?!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5-06 18:53:00
dans我记得不是念法律的吗 -.-??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5-06 20:08:00
同理 房东以后卖屋可以不告知 毕竟认定上非凶宅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5-06 20:09:00
没有告知的义务 除非有在售屋合约上有特别的规定
楼主: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5-06 20:21:00
不是念法律的 事实上我最讨厌法律惹 ^^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3-05-06 22:25:00
想当职业房东最好别买太高楼层,最好是能装铁窗的旧房。
作者: Kaizz (Kaizz)   2013-05-06 23:03:00
楼上,那烧炭不就好了
作者: KobeRossi (逆天童)   2013-05-06 23:21:00
烟雾警报器装灵敏一点的 稍微一点烟就大叫 要死去外面死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5-06 23:25:00
-_-明明就念法律的 还装死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5-07 00:07:00
房客表示: 不要再调房租或叫我般家了 不然我_在你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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