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G666 (十八啦 BG!!!)
2013-05-01 08:15:26朋友最近要卖屋 有在永庆刊登
然后刊登没一个礼拜就接到一封看似诚恳的要委托信
描述他有一个买方 家庭感情很好 妈妈想要帮孝顺的女儿买屋
希望能有机会买
我朋友就回电 然后说你可以找你们另一家店阿
目前委托他 结果仲介就说店里规定
一定要跟他们在签一个约 才能够带买家来看
结果我朋友不想让另一家店难做 就没签
那个要买屋的好家庭就不见了 他们突然找到房子了
然后过一个礼拜又接到一模一样的信 我朋友怀疑这根本就是广告信
只是换个人名跟地址
真是怪招一堆 有人这样做过的吗??
就是广告信啦 就是仲介的手法 不要被这个信心软了 =..=
作者:
SDerick (㊣大坏蛋德瑞克㊣)
2013-05-01 09:01:00笑翻 XD
作者:
cvanilla (雨乐伞业头家娘)
2013-05-01 09:14:00我不孝顺 所以我妈没帮我买屋 哭哭
要签约的理由千千百百种,有望客户有可能真的存在但不一定是看上你家的房子
楼主:
BG666 (十八啦 BG!!!)
2013-05-01 09:38:00但是他连地址都写出来了耶 说就是要我朋友的房子看来是假的 XDDDDDDDDDDD
别以为挂同一个招牌就是连卖,一般加盟店不容易合作的目前房仲业者真正物件流通连卖的大概只有信义房屋
基于人性 联卖这种事 不如找信任的房仲直接杀去找屋主
没错~尤其现在资讯几乎透明,屋主都不难找难在要让屋主相信有真正买方的存在,就像这个案例
其实这案件也可以同样处理 先写份斡旋收个钱来谈如果屋主不愿意给机会卖 就还买方就行了
基本上是无效力的 但就一个证明给屋主知道这组不是唬烂跟买方协调好 跟屋主说明 有些店面纯看地段要这样弄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3-05-01 12:16:00这手法已经很久了 真的有办法hold买方直接先带买方过来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3-05-01 12:17:00这开发技巧也太落伍了
这是仲介手法,只不过,仲介为求有物件的不得已手法,总不能辛苦三个月,收入挂零吧,手法会翻新,还是要抢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