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这样算不算是凶宅??

楼主: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4-23 14:41:04
我确定这不算凶宅,但是,仲介有两种义务
一是告知,二是调查
这一件是仲介应注意而未注意要负损害之赔偿责任
告屋主不会赢,告仲介会赢
你可以主张合约自始无效,佣金退还
你可以寄存证信函,并准备打官司了
你会赢,这一间别买了
帅过头
※ 引述《nel624 (风)》之铭言:
: 前阵子我们家透过仲介买了一间房屋
: 已和卖方签订买卖契约(在仲介合的代书那边签的)
: 并已汇了二成价金到仲介公司的履保专户
: 目前正在向银行申办贷款中
: 签约前有问过仲介这间房屋是否为凶宅
: 仲介说不是凶宅
: 不过 这二天仲介突然打电话跟我说
: 最近附近邻居告诉他们说
: 数年前有一位独居老人因病在这间房屋中死亡
: 死亡数日才被人发现
: 当时这间房屋是前位屋主所持有 之后才卖给现任屋主
: 所以现任屋主不知道这件事
: 请问这间房屋这样算是凶宅吗?
: 已经签约了 也付了二成款项了 现在可以反悔不买吗?
: 可以用这个作为理由 要求卖方降价出售?
: 这是我们家第一次买房子
: 拜托各位大大帮帮忙 给我们一些意见 感谢
作者: chenghan (好像很震撼)   2013-04-23 17:08:00
讲的你是法官一样
作者: ronblue (妖受赞)   2013-04-23 20:57:00
疴....... = =?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23 21:14:00
??? 即便告赢仲介 让仲介要付损失赔偿责任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23 21:15:00
但应该也无法解除合约吧 因为仲介导致买家的损失,从而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23 21:17:00
可以解除买卖双方的合约 是仲介跟买方签约 还是卖家跟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23 21:18:00
买方签约阿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26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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