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奢侈税惨案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4-04 12:36:32
※ 引述《a386036 (骷髅怪)》之铭言:
: 基本上奢侈税现在连国税局都还没很搞得清楚状况
: 打去问有的不管你什么原因,就跟你说要缴.....
: 也有跟你说你就过户就知道要不要缴了......
: 如果是代书打去找认识的问,有时说要有时说不用,状况外...
其他引文恕删。
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tw/)左边有个《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
专区的连结,里面有个附件是“特种销售税答客问-不动产(房屋、土地)篇”
,其中第82题转录如下:
82.“持有期间”,要怎么计算?
答:从不动产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至销售契约订定之日止。例如取得不动产
于100年1月1日办竣不动产登记,100年12月31日订定销售契约出售该不
动产,持有期间为1年。
其他还有不少问答,板友有需要可以查阅。
※ 编辑: shhsu 来自: 59.104.122.244 (04/04 12:38)
作者: vongo (luckystrike)   2013-04-07 03:01:00
推!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16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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