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卖个房子有必要搞成照样吗?

楼主: john91116 (聆听Lamborghini的怒吼)   2013-01-26 19:19:33
各位版上的先进好
小弟在这个版潜水了一这阵子了,最近刚好我们家刚好在卖房子
因为家人都没有房地产交易的经验,碰到了一些鸟事
想请各位版友提供一些看法,文长请包涵....
先说一下房子的背景好了
要处理的房子位于汐止分类属于电梯华厦
是我外公留给我妈妈跟阿姨两姊妹的
外公生前都住在那边
而我的二舅舅就住在隔壁,所以房子间有打通以方便照顾我外公
外公去世后因为我妈妈跟阿姨都没打算去住它(我们家住台北阿姨住桃园)
就想说把它处理掉,全权交给我妈去交涉
其实从委托仲介卖到签约的时候都算顺利,虽然价钱跟我妈预期的有些落差
不过能把它处理掉就好了,我们也不强求什么...
接下来却发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
当初签合约的买主暂称A先生
后来因为A先生贷款拿不到,想要改签A先生的儿子
反正我们也要补齐资料,所以都要跑一趟就没差
约重签后接着准备要交屋
因为外公过世后里面的东西我们都没去整理
也让亲戚当作仓库用XD
所以我们也找了清运公司准备要整理
在清之前也询问了A先生是否要留下什么以后他可以用
他一开始是说不用,结果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A先生的姊姊(暂称B小姐)
跑去现场挑选她要的东西,结果看中了一个床垫
因为我阿公是在这个床垫上过世的
所以我二舅妈(我们家人不再现场时我妈拜托会舅妈帮忙)
就跟B小姐讲这件事...
结果B小姐就说我们这是凶宅却没有告知要寄存证信函...
我们想说就让法院去认定吧..(外公是自然死亡的我们也有死亡证明)
直到今天仲介又告知买方希望再重签一次约
想要由A先生的儿子换成B小姐
搞得我们又要再跑一趟
这样弄下去我们家脾气再好也不爽了!!
所以我想请问各位版友们
1.自然死亡应该不是凶宅吧??
2.约可以这要换了又换换了又换吗??
感觉对方就是觉得我们好欺负,什么事都照他们的想法办理...
最后感谢各位花著耐性把文看完 <(_ _)>
作者: jdemha (I swear)   2013-01-26 19:29:00
不要卖他啊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3-01-26 19:47:00
自然死亡 不是凶宅
作者: alista (诸神的黄昏)   2013-01-26 19:48:00
不爽不要卖 反正你最大
作者: KobeRossi (逆天童)   2013-01-26 19:49:00
这是自然死亡 不过下一个买家就不要跟他讲这张床的故事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1-26 20:08:00
这个故事说明了,银行对于贷款的设限是百般的为难正常的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1-26 20:09:00
买方,一切都是为了居住正义,
作者: Ericon (So say we all.)   2013-01-26 20:09:00
舅妈好像是....来乱的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26 20:12:00
黄色哇沙米:贷不下来就别买呀,不会多付点头期款啊
作者: sdhpipt   2013-01-26 20:27:00
A不买就违约了,你不应该答应他们重签合约
作者: sdhpipt   2013-01-26 20:28:00
现在他们就是在拖字诀,看原po家好欺负这样
作者: sdhpipt   2013-01-26 20:29:00
你就寄封存证信函给A的儿子,叫他付钱过户,不然追讨违约金
作者: sgds (恒温)   2013-01-26 20:41:00
照合约走吧。他们不买就赔签约金。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3-01-26 20:41:00
赚到违约金 ya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1-26 20:44:00
给他们一次方便,大家会碰到的,银行的贷款之难,贷过才才会知道,为了居住正义,死了多少自住的人被没收签约金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1-26 20:49:00
要是我,才不要给这买方一点方便...贷款有问题要第二次换人ok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1-26 20:50:00
老人家自然身死,居然要告凶宅.分明是贷款有问题找借口要违约再给一次方便,还会想出花样来拖延,那就照合约来没得商量.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3-01-26 20:52:00
我觉得有点奇怪,登记名义人改变照理是不用重签约的
作者: jinks (Mars)   2013-01-26 20:53:00
建议您照合约走 自然死亡非凶宅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3-01-26 20:54:00
如果要换房屋登记人,不用重签约,记得在用印前都可以换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3-01-26 20:55:00
我之前买房子原本我先生,换成我妈,又换成我阿姨 = =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26 22:09:00
强势一点吧 对方先白目的
作者: elisa222 (薇薇安)   2013-01-26 22:22:00
如果房子不错可以卖我阿!我急得买阿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3-01-26 22:46:00
1.不是凶宅 2.所谓重新换人名法律关系就是解除之前的法律关系(相对人为A的儿子),另与b小姐成立新的法律关系...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3-01-26 22:47:00
你们可以坚持不重新订约把法律关系搞得这么复杂, 若对方不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3-01-26 22:49:00
履约,是他们要依约赔违约金...你重签要注意银行贷款问题,不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3-01-26 22:51:00
是以为随便换个人名签约都可以~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3-01-26 22:54:00
而且A先生拿不到贷款,B小姐拿得到吗??如果你们同意重签,之之后A先生就没有违约的问题囉~变成是你们把房子卖给B小姐喔
作者: cinthiea (水泥喵喵)   2013-01-26 23:37:00
自然死亡不叫凶宅,她要寄这存证信函只是笑死人而已= =
作者: cinthiea (水泥喵喵)   2013-01-26 23:39:00
都给方便了还这样搞,那就照合约走吧= =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1-26 23:46:00
建议原po床垫处理掉啦,老人家过世时睡的床垫,只能丢掉或给儿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1-26 23:47:00
子睡(女儿不清楚能不能睡),床垫不是很新就丢了吧.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3-01-26 23:50:00
看了下一篇 建议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吧 但签约时要求加注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3-01-26 23:51:00
买方已知前屋主死亡相关资讯 以免之后要跑法院麻烦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3-01-26 23:54:00
不过又冒出c先生/小姐的话建议不要再搞下去的...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1-27 00:00:00
给不给方便是你们可以决定的,但一波三折或许是冥中注定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1-27 00:27:00
怕是给方便买方(b小姐)又拿老人家自然身故卢小要砍价.房子是他兄弟买的,她就有脸要捡卖方不要的东西,会再卢砍价也不奇怪
作者: happyalex (单眼皮滴男生)   2013-01-27 00:31:00
一波三折 会不会是阿公不想卖他们?
作者: KobeRossi (逆天童)   2013-01-27 00:36:00
怎么推文看下来 感觉毛毛的..好像阿公躺在床上对着你笑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3-01-27 01:14:00
麻烦死了…照合约走,不给机会!
作者: chi761106 (Audi)   2013-01-27 09:54:00
三角签?
作者: xoorz (键盘大户)   2013-01-27 18:04:00
推 感觉三角牵不要重签 赚违约金 要告就照流程没差不吃亏
作者: sunnyboy1 (大乐)   2013-01-28 11:00:00
三角签机率非常大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28 11:22:00
自然死亡不算是凶宅 如果对方真的介意 那就请他别买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28 11:24:00
他去请律师写存证信函时就会被打枪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28 11:27:00
贷款拿不到不是你的问题 哪有什么银行刁难这种事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28 11:28:00
条件好的银行会跪着求你借
作者: oeibei (红白)   2013-01-28 12:09:00
这买方来乱的,自然死是凶宅= =
作者: WaiToDog (歪头狗)   2013-01-28 19:01:00
直觉也是三角签,前面都是投客盘投客借故看屋的借口
作者: tom6724 (tom)   2013-01-28 19:42:00
什么叫三角签?若重签金额相同有必要三角签?
作者: tom6724 (tom)   2013-01-28 19:43:00
另外更改登记人也不必重新签约..换登记名义人而已..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4-28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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