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间天母士东路的房子 (36年)
原本以为买不到,但是那天房仲把屋主约出来,
没想到竟然谈成了,然后就一直急call我们去签约,
但是我们不敢这样冒然签约 (而且当天又很晚了,我觉得没办法好好思考)
所以付了五万的定金
但是那天签了一个东西我觉得怪怪的
本买卖标的有倾斜情事,永庆房屋于签约前已详尽告知甲方相关权利义务且提供鉴定手册
及建物倾斜之法院乙则判决供甲方判断,并建议应于用印前完成检测,甲方确已知悉相关风
险且了解自身权益,甲方表达仍愿承购并同意不须检测,日后若有屋况倾情事,甲方愿概括
承受自行承担风险,且同意完全免除乙方前述部分之民法瑕疵担保责任,甲方不得再就屋况
倾斜理由,向乙方及永庆房屋为任何请求。
房仲之前还有当天都有跟我们说,天母地区老旧房子都有这个问题,
多少都会有一些倾斜的状况,但是屋主三四年前装潢的时候已经拉过水平
所以他说不会影响到居住问题
因为当天实在太累,脑袋不是很清楚,
我仔细看了内容,房仲好像没有给我所谓的"鉴定手册" "法院乙则判决"
究竟这样的问题严不严重...是不是拉过水平就可以解决?
因为要先签约了,这是最后可以反悔的时间了><
如果真的不OK.....我宁可赔5万也不敢买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