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弟去士林上看房子,
我弟和我爸很中意一间,
但这房子原地主和现屋主有在土地持分上的问题,
想请教一下各位先进!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这房子大概在十年前盖好,
建商和地主们谈好,各再拿出约1.8坪的土地,多增盖一层楼!
房子盖好之后,有一地主并不想把当初讲好的1.8坪土地持分分出去!
于是建商就便宜把这间少了1.8坪土地持分的房子便宜卖给现屋主。
原地主要现屋主把这1.8坪土地持分买下去,
现屋主不从,就拖了十年,二者之间也有些纠纷。
“听说“原地主有四处去仲介那放话,
说:如果要买这间房的人,就要把那1.8坪也买下去。
事情大概是这样,太详细的东西也不了解!
我爸是认为不需要理会原地主,这样原地主和建商的问题;
而且是自主,不太会转手,而且要整区重建时,土地持分才会有影响,
想请问各位先进,这房子真要买的话,该怎么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