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不动产‧8月1日起列册管

楼主: DeathBook (Anders Behring Breivik)   2012-07-31 16:29:40
1.来源连结: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4171
2.内容:
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不动产‧8月1日起列册管
新闻日期: 101.07.31 发布单位: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发布类别: 市府资讯
详细新闻内容
【新北市讯】今(101)年度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之土地及建物将于8月1日起列册管理,
经统计今年度将予列册管理之逾期未办继承登记者共计1,072人,土地共5,573笔,建物共
317栋,土地总面积达131.37公顷,以101年公告现值估算,土地总价值超过55.74亿元,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别呼吁相关继承人应尽速办理继承登记,以维己身权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长康秋桂指出,依据土地法第73条之1规定,土地或建物自继承
开始之日起逾1年未办理继承登记者,经查明后应公告继承人于3个月内申请登记,逾期仍
未申请者,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机关列册管理,列册管理期间为15年;逾期仍未办理
者,将移请国有财产局公开标售,所得价款如继承人未于10年内申请提领者,将归属国库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办继承登记土地及建物列册管理作业将于8月1日起开始,为避免被
列册管理之不动产遭到标售,相关继承人应尽速办理继承登记,以避免权利受损。
  康秋桂局长表示,关于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之不动产,大部分系因民众不知其祖先遗
有土地,或因继承关系复杂或因继承人人数众多而难以会同办理,也往往造成该土地无法
有效利用,而造成资源之浪费,相当可惜。因此,督促继承人办理继承登记除可以落实地
籍及税籍资料之正确性以外,更可以便利土地处分及利用。
  康局长进一步表示,为保障自身财产权益,请继承人速会同全体合法继承人,检附相
关证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所辖之地政事务所办理继承登记;如果继承人因人数众多难以集
合协议分配遗产或会同办理继承登记情形,建议民众可先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第120条及民
法继承编相关规定,由继承人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继承人,就被继承人之土地申请登
记为公同共有,等继承人间达成协议后,再办理遗产分割,以避免该不动产因列册管理期
满而遭到标售。民众对于申请办理继承登记若有任何疑问,可迳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务所查
询办理继承登记相关事宜,地政局网站(http://www.land.ntpc.gov.tw)上也有相关资
料可供查询。
资料详洽:地政局地籍科股长 黄雅萍 电话:29603456-3403
新北市未办继承登记列册管理查询
http://www.land.ntpc.gov.tw/web/SG?pageID=23206
刊登截止日:101.08.31
3.心得或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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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007 (胸怀大致如此)   2012-07-31 16:49:00
征税了
作者: mayko (mayko)   2012-07-31 17:41:00
抢太凶了,不过现在应该没有老人家怕子女败家,家产藏起来吧.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3:00
这土地法本来就有在做了,施行10几年了,况且不论列册或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4:00
转由国有财产局标售,出售价金也是国家代管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5:00
只要提出继承资格证明就可领回土地或出卖价金
作者: drumpson (哒哒哒)   2012-07-31 22:25:00
先登记一下!! 不代表未来会以此当课税标准???(疑??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7:00
哪来的抢钱阿~这个本来就每一年都会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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