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今年6/1交屋了桃园八德一处七层楼的电梯大楼
位于7楼顶楼
当初看屋和交屋后整理打扫房子时
都没有发现漏水问题
仅一面靠外墙有壁癌,而前屋主也已经处理
但昨日晚上,因台风将近,风雨一阵一阵
房间及走道的天花板已经滴水
而昨日晚上十点已通知仲介,但仲介认为
顶楼漏水是属公设区域,应由管委会负责而不是前屋主
故今日一早就找管委会主委
主委和管理员也到我家来看了状况
言之前此户漏水非常严重
天花板和墙壁都是水
也是修了好几次才好
而一修好前屋主就急于卖出
但我们才交屋一个月
就开始漏水
屋主在现况说明书上勾选“无漏水”
而主委也说请我们自行找抓漏师傅来估价
但他们只愿出一半,也就是我们估约八万多,管委会只愿出四万
抓漏师傅是说屋顶防水没有做好,故漏水至我们天花板
而仲介也是说在交屋的当下的确没有漏水
请问
1.前屋主是否有刻意隐瞒的问题
2.是否能和前屋主求偿?或原价买回之类
3.管委会是否应负担全部金额
4.若管委会合法负担一半金额,剩余一半应是前屋主支付吗?
5.保固半年,目前才第2个月
6.有什么管道或法律途径是我可以申诉的?
小妹我真的很担心接下来的台风季节,每天都在活在漏水的恐惧里
再麻烦大家帮忙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