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2-07-21 14:17:46本人及配偶与未成年子女
名下只有这一户(包含继承或是赠与取得之持分不动产)
持有期间没有出租,或营利行为
认定标准 报税 营利事业登记 直系血亲以外之户籍(父母子女)
如果是兄弟姐妹的话还要去说明
且要去办礼自用地价税与自用房屋税
如果你要用换乎会调职一样要有符合以上的标准
100-06-01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施行细则(奢侈税)
第 十 条
因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之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出售新房地
者,所有权人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及说明,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认定。
前项非自愿离职及其他非自愿性因素,由财政部公告,并刊登政府公报。
以这部分来说行文要求你去说明叫作正常
只要提供些左证就可
还有其他可以加强左正的方法
这部分就不要说了
私下问
如果是真的不得以换屋OK
可是如果是投机客就不了
※ 引述《cicatrix (认真的房仲人)》之铭言:
: ※ 引述《athenalu (梅雪)》之铭言:
: : 今年三月结婚后
: : 先生六月调职成功
: : 所以决定在彰化买房
: : 而我原本在新庄有一栋
: : 我妈之前帮我买的预售屋
: : 今年才交屋,只好卖掉
: : 其实就是换屋而已
: : 怎么看都应该不会被课到奢侈税吧
: : 问题来了
: : 我和我先生的户籍都不在新庄那边
: : 当初也就只是图个身份证后面的地址好看
: : 把户口还留在娘家
: : 原本以为
: : 只要是自用住宅买卖就不会被课到奢侈税
: : 后来发现好像户籍也要在同一个地方
: : 我妈打电话去问了
: : 说是是否为自用住宅,也是税捐机构认定的
: : 要是户口迁过去没多久
: : 房子就卖了
: : 也会被认定是有问题
: : 照样能课奢侈税
: : 可是可是,条文上完全没写时间问题啊....
: : 我想说我把户口乖乖迁过去
: : 应该就不会被课到奢侈税了吧?
: : 为什么新庄那边负责奢侈税业务的人会那样说阿???
: 办理自用跟户籍迁入就没有问题了
: 前阵子我客户也收到 在持有1年9个月后 卖掉 也收到到案说明的文件
: 过去解释 里面很多业务 也是不太懂奢侈税是怎么搞的
: 还问你为什么不办理自用税率 = =
: 去解释就好了 这政策上路没有多久 很多两年内买卖都会收到通知
: 去照游戏规则走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