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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cow (void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仁爱路都更案 市府败诉定谳
时间: Fri Jul 20 15:36:07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0/today-taipei6.htm
〔记者杨国文、陈晓宜/台北报导〕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二段都更案多位住户质疑都更划
定违法,诉愿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台北市政府违法,判败诉定谳,
应撤销都更案。台北市都市发展局表示,近日将公告撤销该区为都市更新划定范围。
发局︰将公告撤销都
此案是市长郝龙斌第一任时推出“台北好好看”计画中的一案,申请者可享更优厚的容积
奖励,当时建商合康工程顾问公司申请,市府审核通过,仁爱路二段廿巷、卅八巷及杭州
南路一段一百零一巷所围街廓共卅七笔土地,以公办划定方式提报台北市都委会审核通过
。
但都更范围部份住户不满未同意就被划入,经诉愿被驳回,改打行政诉讼。
都市发展局表示,都市更新单元范围划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公办划定,二是民众申请
划定,两者都须经都委会通过,其中公办划定必须有都市机能颓败等要件才能划设,但没
规定要多少比例住户同意才能划定。
当初在都委会审查时有委员质疑,若将不必更新的独栋别墅公寓也纳入,只是为了总面积
达到“台北好好看”开发计画案要求,以获取更高的容积奖励,实在欠缺正当性。但此案
仍获通过。
提出诉讼的住户认为,虽有多户屋龄达卅年,但非老旧,且无倾颓之虞,尤其赵姓市民等
独栋别墅公寓完工仅十二年,也配备有专属电梯及停车场,没必要更新;且巷道整齐,不
妨害公共安全,除了建商打算兴建两栋超高楼层大楼,也没有重大建设配合,根本不符合
公办划定都更的条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多位住户被违法纳入都更范围,去年十二月判台北市政府败诉。
经市府上诉,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市府败诉定谳。
台北市都市发展局表示,该案在民国九十九年九月“台北好好看”计画结束时未达都更门
槛,市府给予一年展延,到了一百年九月还是无法达到,所以上个月经都市计画委员会通
过撤销此案,因此不论行政诉讼官司胜败,该案都在近日就会公告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