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不动产实价登录 8/1上路

楼主: ryanlei (雷恩雷)   2012-06-29 01:08:13
※ [本文转录自 Stock 看板 #1Fx3raEN ]
作者: takuson (Who am I?) 看板: Stock
标题: [新闻] 不动产实价登录 8/1上路
时间: Thu Jun 28 19:17:53 2012
1.原文连结: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7189751.shtml
2.内容:
【中央社╱台北28日电】
2012.06.28 01:00 pm
内政部政务次长简太郎今天说,“不动产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登录制度”,经行政院
核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登录期限30天,若逾期会处新台币3万到15万元罚锾。
简太郎说,实价登录与税制无关,要实价课税,必须修法、配套,目前无此问题。
他进一步表示,登录资讯有1个月申报登录期,且需筛选资讯,估计10月后才可查询成
交案件资讯。在此之前,内政部现有发布房地产交易价格短信及部分房仲业者提供的成
交资讯,会持续提供查询。
简太郎上午于内政部记者会中表示,8月1日起,有3种案件需要申报登录,包括地政事
务所受理买卖登记申请案件;不动产仲介经纪业签定租赁契约书的案件;不动产代销经
纪业签有起造人或建筑业委托代销的成交案件,也就是所谓预售屋。
简太郎说,制度施行后,不动产成交案件权利人(买方)、地政士及不动产经纪业者,
必须在买卖案件办理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签订租赁契约书后,或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
终止30天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
简太郎表示,不动产买卖成交案件,应由买方申报,但若买方委托地政士申请所有权移
转登记,或虽未委托地政士办理登记,但有委由不动产经纪业居间或代理成交的,则由
地政士或不动产经纪业者申报,买方不必申报。
简太郎提醒,若逾期未申报,地政士、经纪业或未依期限改正的买方,会处3万到15万
元罚锾,应注意申报时效。
但他补充,若买方自行申报,地政事务所发现超过30天未申报,将主动通知民众,有15
天宽限期;至于地政士或业者属专业人士,没有宽限期。
内政部地政司长萧辅导说,为防止申报不实,会抽查申报案件,每年至少抽查5%,接到
检举也会查。经查属实,一样罚3到15万元,并可连续罚。
为避免有涉及炒楼的假交易登录,内政部说,资料会经审核,若认为不宜揭露,就不提
供查询,以避免哄抬价格。
有关申报方式,申报人可以到地政事务所填写“实价登录申报书”临柜申报,或以自然
人凭证或工商凭证,透过网络到内政部的“不动产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登录系统”
(https://clir.land.moi.gov.tw/cap/)申报。
3.心得/评论:无
作者: kitune (狐)   2012-06-28 19:34:00
15万连买个厕所都不够 又是玩假的
作者: fowir (蓝色多老何)   2012-06-28 19:38:00
不过可以连续罚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2-06-28 19:41:00
有做事给推
作者: ufoon (屌)   2012-06-28 20:01:00
公布也没全部公布吧?
作者: vince1002 (安仔)   2012-06-28 20:15:00
X大雄没出来哭夭代表这政策不对!!!
楼主: ryanlei (雷恩雷)   2012-06-29 01:08:00
借转房屋买卖板
楼主: ryanlei (雷恩雷)   2012-06-29 01:09:00
吓一跳 还以为立院还没讨论通过就开始了@@ 原来不是课税
楼主: ryanlei (雷恩雷)   2012-06-29 01:10:00
不如当作在为实价课税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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