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空屋数高 恐步西班牙后尘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17:18
你~所谓的公司制度~据了解
并不是买方一不付钱,贵公司就会把差额补进去给买方
然后自行向买方打官司
而是卖方要先打官司,然后胜诉后贵公司才会先垫钱给卖方
10 台湾房屋
需经催告,或必需要等到法院判决权利义务归属才能拿回款项。
并不是针对台湾房屋,因为几乎每一家都是如此做(网址里有详细叙述),
不要上面教一套,你就说一套,真的发生是如此吗???
参考网站:http://tw.myblog.yahoo.com/jw!k_vCry6CH1o7M2TSJ2hy/article?mid=2236
http://www.rakuya.com.tw/hnews/hnews_list/2384/2/0/1/0
※ 引述《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之铭言:
: 我们公司跟第一建经有签约
: 哪家就爬文吧
: 等一下又被拿来做文章就不好了
: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 就如同我所说的
: 卖方要是房子过户到买方名下
: 但是款项拿不到的时候
: 我们会按照合约上的成交金额交付卖方
: 然后由我们出面与买方提起诉讼
: 卖方不用亲自去告买方
: 这是保障卖方的部分
: : 1.一般来说如果真的恶意隐埋凶宅此事实
: : 即便自行买卖不会找不到凶手的
: : 还是可以跟卖家进行官司诉讼
: 你当然可以提告
: 但是提告不一定找的到人
: 找不到人就会求偿无门
: : 即便有委托仲介买卖
: : 有纠纷无法解决时就可以不用打官司?
: 我先就买方不履行契约这个部分来讲
: 讲太多越来越花也没意义
: : 2.我不知道你是哪间房屋仲介
: : 但我没看过合约上会写"买到凶宅就会保证全额退款"
: : 这只是广告标语而已
: : 而且这会没但书?
: : 合约了不起是写
: : "买到凶宅赔偿最高至原价购入"
: : 这两句若是在合约
: : 内容意思差很多吧
: : 因为是真的买到凶宅,且买家官司打赢
: : 通常也只是赔个原价金的一个比例左右吧
: : 保证全额退款???
: : 话说应该已经有房仲全额退款的例子吧
: : 可以借参考一下吗
: 不但要全额退款还要给付买方这段时间的利息损失
: http://ppt.cc/ImYp
: (网志,不喜物入)
: 我以为凶宅这个重大瑕疵是解约这件事已经众所周知了捏...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26:00
......两年前...你知道时代进步了吗??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28:00
呵....你觉得你们公司有升级了吗??来看案例你们免费帮卖方打官司的吧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0:00
我真的太无言了......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1:00
你先搞请处价金保管跟履约保证吧...已经跟第一建经签约了......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2:00
你要不要我寄一份DM给你看~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3:00
白纸黑字写了还会骗人吗?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3:00
呵..签约条文在哪秀出来~你们履保的条文秀出来~这种东西要看细节的,不是看看DM就OK~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4:00
不然就不会一天到晚有人被罚广告不实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5:00
丢脸...要看随时欢迎来看~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5:00
你看看其他家是履保的后面一样是写什么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6:00
都跟你说制度早就改了~你还活在两年前喔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6:00
制度改了不是用嘴巴说的~~有本事就把条文拿出来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7:00
拿DM我会笑死....你的专业在哪??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7:00
要看就来啦~秀什么秀?懒的理你~太虚了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8:00
第一次看到这种程度的...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8:00
PO出来讨论呀~~这里是讨论版~~你怕什么??
作者: 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   2012-06-22 00:39:00
太弱!懒的理你!
楼主: pandapig111 (熊猫)   2012-06-22 00:39:00
把条文完整PO出来再来说公司改制度了~不要只用嘴...PO出来再理你,呵
作者: kutkin ( )   2012-06-22 00:51:00
DM不具效果的,那只是一个广告,不是一个承诺。
作者: jashking (拉拉拉)   2012-06-22 11:08:00
业务嘴..请拿条文比较实际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2-08-05 10:22:00
InHouseBoy还是去考考不动产经纪人的国考吧~只上课30H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2-08-05 10:23:00
的程度..就只是业务而已。讲法条讲条文就开始乱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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