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顶加就是违建 通报即可拆

楼主: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15:13
1.来源连结: 联合报 中华民国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 星期六
2.内容:
[记者何醒邦/台北报导]
顶楼加盖、阳台外推、夹层屋虽让房屋有增值感,也常被拿来当成卖点,
但房仲业者表示,
依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要点规定,只要有人通报违建,都恐面临被查报拆除的命运。
房仲业者表示,这些违建其实都不应该计算房价,但市场通常习惯以三分之一的
坪价来当成顶加的房价。
永庆房产集团研展经理黄舒卫表示,会用三分之一的价格,是因租金反映。
例如在北市的30坪房屋,每月租金约2万,以租金回推,每坪约20多万,
相当于北市每坪均价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他指出,台北市政府以民国84年1月1日为分界,在此之前的为既存违建”,
列入分类分期处理,在此日期之后产生的新违建/,就会依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
要点/规定应查报拆除。目前碍碱政府人力不足,无法进行全面拆除,
但只要有人举报,例如有妨碍都市计画、公共交通、安全、卫生、及
对市容观瞻有重大影响者,
在台北市无论是84年以前或以后的新旧违建,都有可能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黄舒卫表示,有些卖屋者把顶楼加盖、阳台外推,及夹层屋等所增加的坪数
计算在屋价内,让买方觉得价廉”,其实违建的部分不应该算入房价。
他说,民众若有意购买“顶加违建,或想买了之后分隔雅房出租获利,购屋前应仔细
评估风险。
3.心得或感想:
台北市无论是84年以前或以后的新旧违建,都有可能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当公寓越来越老化,顶加对建物承载,就是很大的安全问题,尽早拆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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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6-16 11:19:00
出租营利行为的是优先拆除对象
楼主: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42:00
法院判例:顶加出租获利要分与楼下各屋主(顶楼属共有)
楼主: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45:00
还有交屋才3天,顶加因属违建,旋即被政府强制拆除的..
楼主: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58:00
买顶加违建,要想清楚,不要没得到便宜,还变成负担
作者: e33195 (向左走向右走)   2012-06-16 12:22:00
可是台北巿旧公寓还是满满的顶加 怎么都没人去拆@@形状 大小 颜色超多元...丑死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2:37:00
但是当版友上来发问增建或违建的时候 大家的回应就是"台湾人不都这样盖 小心别被抓就好"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38:00
反正赚钱是别人 被拆也是别人的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2:40:00
反正总结 不管有没有卖掉或买到 被拆或赚到 最后关我屁事反正出事了 建议的人电脑一关 或自请水桶 拿他如何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53:00
做决定本来就该自己负责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54:00
别人只能提供你资讯 并不能帮你"决定"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6-16 14:14:00
建议的人电脑一关 或自请水桶 拿他如何好像在说某人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7:46:00
我绝对没有影射谁 请不要对号入座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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