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IWEI (维)
2010-10-02 21:46:55查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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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CfkUDRk (home-sale) [ptt.cc] [买屋] 高雄...左营-楠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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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4 110/02 en313 □ [买屋] 高雄...左营-楠梓...一房一听一卫浴
内容含注音文
违规内容:
2. 房屋年龄: 其实还好ㄝ.不要太老.超过二十不要
依版规注音文
水桶一周
至2010/10/08
期满请来信解水桶
作者: Motor5566 (梦想靠努力实现 把握当下) 0000-00-00 00:00:00
版主有提醒
作者: Jah (尽管来吧) 0000-00-00 00:00:00
注音文有严重要需要水桶吗~
板主也不用伤心 板规文字订得这么清楚总有人认为板主应该不照着板规胡乱行事
就跟18144那一篇文章一样 只想自己方便 不管板规怎么写
板主照着板规做就好了 想改板规板主也建议提出投票但就是有些不讲理的人认为板主可以在板规投票修改前
不依照板规行事 就好像那个板规二的条款也是以前投票过
结果没参与过投票也没看板规就连嘘的现在才在纷纷抱怨
更好笑的是当初板规二可是ㄧ堆人冲著CR大的文章要求版主
发起的投票 因为大家都嘘CR大的文章 要求版主X几劣退
最后才投票通过这么一个有趣的板规 现在也有人要哀了
所以板主不要伤心 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你愿意贡献时间热情就是很了不起了 不然就不会选版主的时候没人要选了
闹板,引战,措词不当的人皮最好绷紧一点随时只要有一点点的越矩...版主都很可能伺候
不认同这些文字规定 就发起投票就好啦 板大也同意吧
我为何要这么说haiwei版主 就因为那一个注音符号
作者:
richliu (皮皮)
0000-00-00 00:00:00我觉得这样很好, 下次就知道不能用注音文了
即使是ㄧ个注音符号 难道就不是注音?那板主真难认定
说良心话 不要太刁难板主 有人愿意维持板面就很好了
作者:
tkr (tkr)
0000-00-00 00:00:00有规定就照规定 根本不用浪费力气讨论这种有明确规定的东西
我觉得你把一个刻意闹版的白目(其实才两篇) 拿来跟一个一篇文章出现一个注音字的人来比...也很不可思议
有规定照规定 不要说CR的文章口气常常是来嘲讽引战
说真的我自己都觉得比那位一个注音的该被送水桶 =_=
这就牵扯到个人观感问题啊 有人不舒服 有人听了爽快
但问候人家老母老爸 骂人家智商外观人格 骂脏话这不是爽快的问题 是人身攻击跟毁谤的问题 是板规的层面
我不知道板主怎么想 但loser不是毁谤才奇怪这拿到法院去 最好法官会认为loser是客观的事实陈述
骂乡民都XX 请问你要检举他什么?他又没指涉特定人就跟一堆人不整天在讲说人性本恶 人就是自私一样这是要告谁?
你指名道姓 或者可兹辩认是谁 当然就算啊这不是我的见解问题 是现实法院也是这样运作
我的意思是 比方某篇看多的文章(自然有些人会推文不爽)
引来一些嘘文 然后有人说乡民都ooxx啦 不用理他们
ooxx当然是不好听的话 但没到脏话的地步 这怎么算
拜托...我们先讲板上的规矩 不要扯到法院=_=投资客:我好辛苦喔 仲介:你好可怜喔大家都不知道
作者:
moocow (void)
0000-00-00 00:00:00我是觉得版主还好 爱在那边叫的人为什么当初不来选?
作者:
moocow (void)
0000-00-00 00:00:00然后人家在处理才出来该?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0000-00-00 00:00:00被水桶就是活该 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mited (太郎)
0000-00-00 00:00:00想建议可以新增首次违规警告 再犯再劣退或水桶 以平衡刑度
当然很难有一个明确标准,一般是交给版主心证。但相较于只有一个注音的文章,我相信版上有许多其他更重
作者:
cvcv (我是阿宅!!)
0000-00-00 00:00:00真心建议~1.寻找版主2号甚至3号 2.板规大修 3.整理精华区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0000-00-00 00:00:00推楼上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0000-00-00 00:00:00板主真的有提醒啦 目前也只能先照现有板规 要修再修吧
作者:
myadam (美梦成真)
0000-00-00 00:00:00版主执行板规,不觉得他有什么错耶!
作者: abian (abian) 0000-00-00 00:00:00
版主辛苦了,众口难调 ╮(╯_╰)/
作者:
hoyi (寂寞巡航)
0000-00-00 00:00:00推板主 是觉得不用解释太多 板规很清楚呀
作者: tequilawu (54571) 0000-00-00 00:00:00
板主辛苦了 但版规是该做部份修正 推
作者: LoveSaeko (小哆儿) 0000-00-00 00:00:00
既然有人要求版主给个注音文的标准,那就请版主做部分修
作者: LoveSaeko (小哆儿) 0000-00-00 00:00:00
正版规吧,不然哪天又被刁说‘也才10个注音文而已’
作者: LoveSaeko (小哆儿) 0000-00-00 00:00:00
禁止注音文在PTT几乎是潜规则吧,不懂有什么好受争议的
作者: LoveSaeko (小哆儿) 0000-00-00 00:00:00
不过修订后搞不好还是有人不满意,继续马后炮,众口难调
作者:
shhsu (shhsu)
0000-00-00 00:00:00不用修吧,当事人不服可去组务版申诉。
作者:
lyic (戒)
0000-00-00 00:00:00都白纸黑字写出来了有什么好争的
这法治社会吧 还是希望用人治的? 规则也是大家定出来的
作者:
danieo (Life's a struggle)
0000-00-00 00:00:00支持板主 另kawaipiano大 我只想说你曲解人家原意
作者:
danieo (Life's a struggle)
0000-00-00 00:00:00但我们观念不同 没啥好争 您可别战我 我很怕被攻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