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来由是这样...
父亲名下有一笔农地,
农地上有一栋农舍A(养猪用,有门牌号码),
经父亲同意我在上面另外盖了农舍B一栋(二楼透天,自住,也申请了另一个门牌号),
现在父亲打算把农地过户给我和弟弟一起共同持有,
把原本的农舍A过户给弟弟,
把我自己出钱盖的农舍B过户给我,
但是委托代书办理已经三个月了,
期间也缴了不少规费(因为我们不了解,前后拿了将近10万),
但是现在代书表示只能把农地和农舍A、B都给我们兄弟共同持有,
因为不了解这些条例,
故请问各位,这种情形有解吗?我们是不是遇到两光代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