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挑高屋的夹层

楼主: lostname (Attitude)   2006-12-25 14:02:19
※ 引述《acousticlab (阿酷斯提克类帛)》之铭言:
: ※ 引述《kateijun (kateijun)》之铭言:
: : 在他建好建筑物的时候确实是还没通过 当时是还在申请阶段
: : 可是在出售后没多久申请就下来了
: : 那时才确认可建夹层 是合法的
: 正本清源一下
: 1.住宅室内高度:地面一层楼层高度不得超过四‧二公尺,其余各楼层之楼层高度均不
: 得超过三‧六公尺。
: 2.本案四.五米 当初应该是用事务所的名义申请 也就是办公空间
: 办公空间做住宅使用 为非法使用
: 3.非法使用 自行夹层 为非法增建 只要一增建 就违反了建筑法以及建筑技术规则
: 一大堆条文 族繁不及备载
@@
那请问有合法的夹层屋吗?
我家这边一楼都是4.2m挑高
今天收到北市都市发展局发公文说要来拍照查验
别人家我不清楚
可是我家是买之前建商已经做好夹层的实品屋
我们也没有对结构做出任何增减
建商也有检附一份台北市政府工务局书函(民国八十六年底发的),
内容大致上是说
"....(地址)增建夹层,所检具专业技师、建筑师签证无碍结构及消防安全证明,
依台北市违建夹层屋处理方案,准予备查。
副本超送xxx建筑师、本局建管处....."
想请教一下
这样让都市发展局的来看会不会有问题阿??
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像是要买新的灭火器之类的..@@?
感谢 <(_ _)>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6-02-25 14:08:00
绝对是违建,只是缓拆。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6-02-25 14:09:00
如果是合法的,夹层部份应该也有房屋权状喔,要缴房屋税。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6-02-25 14:11:00
啊,刚刚没看清楚,如果是一楼店面有不少是合法的夹层....
楼主: lostname (Attitude)   2006-02-25 14:33:00
是一楼的住宅..@@ 不过夹层面积没超过1/3就是了
楼主: lostname (Attitude)   2006-02-25 14:35:00
如果违法,之前建商给我们的公文是怎么回事...?? 感谢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06-02-25 16:54:00
现在的夹层屋早过了缓拆年代 是即报即拆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06-02-25 16:56:00
但一楼又没超过1/3可能又没事
作者: hiturtle   2006-02-25 23:22:00
百分百违建.因为合法的夹层是要在申请建照时就一起申请
作者: hiturtle   2006-02-25 23:24:00
决对不会有什么事后才申请下来ORZ.那是骗无知的人用的话
楼主: lostname (Attitude)   2006-02-26 04:56:00
感谢回复,那张公文=废纸囉...Orz
作者: kateijun   2006-02-26 23:45:00
要看建照申请年份吧 82年前是合法的 跟建好年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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