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二二八事件被本省人杀害致伤外省人怎补偿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4-08-11 14:25:57
提到二二八事件,有相当时间内,主流报导一直聚焦于,二二八事件
中,政府应该如何补偿受难者。确实政府早已立法施行
《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提供受害者金钱的实质补偿,并有设立
纪念馆,以及历届总统代表政府的公开道歉。
问题是,“哪些受难者”得到补偿与道歉?
*****
《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
修正日期: 民国 107 年 01 月 17 日
本条例所称受难者,系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遭受公务员或公权力侵害
^^^^^^^^^^^^^^^^^^^^^^^^^^^^^^^^^^^^^^^^^^^^^^^^^^^^^^^^^^^^^^^^^^
者。
^^
受难者或其家属应于中华民国八十四年十月七日起七年内,依本条例规定申请给付赔偿金

前项期限届满后,若仍有受难者或其家属因故未及申请赔偿金,自本条例中华民国一百零
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条文公布后,再延长四年。
受难者或其家属曾依司法程序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之行政命令获取补偿、抚卹或救济者
,不得再申请登记。
***
上述条例清楚写明,有资格受偿的受难者,仅限于:
因本事件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遭受公务员或公权力侵害之人民
换言之,不是公务员或公权力所侵害者,政府不予补偿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1 14:34:00
没有人 就像没有人要求国民党赔偿辛亥革命死伤的满人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4-08-11 16:28:00
看人数 当时政府有出版报告我印象中死者约四十人 仅有少数是外省籍后来本省族群被杀戮的是清乡运动 (所广义228)
作者: catking015 (尾大)   2024-08-11 17:30:00
一楼,革命党也没有要满清赔偿镇压革命党的死伤喔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4-08-11 17:32:00
楼上跟一楼的讨论没聚焦 一楼说的是革命军攻入满城后对满足老弱妇孺的暴行 不是正常火力交战满族
作者: hgt (王契赧)   2024-08-11 22:47:00
228不需要分本省外省受难者吧!!!你觉得你是受难者就去跟政府说阿!! DPP政府有说是外省人就不受理吗?? 莫名其妙嘛!!!!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1 22:56:00
因为满清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已经没了 宗社党只能寄生北洋假如中国最后是以满清民主化 满人组党的结果 那想要选票自然会替满人在入关殖民中国时犯下的罪行道歉无论政治立场 任何思考过这问题的人都不会将228视作族
作者: hgt (王契赧)   2024-08-11 23:07:00
本省暴民?? 你们不是说这些暴民跟中共有勾结????那去跟中国共产党要要看赔偿阿!!!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4-08-12 00:09:00
某h又发作了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11:15:00
阿尔及利亚人是否会替瓦赫兰屠杀向法国道歉没有人想把228视作族群冲突 除了撕裂族群外 只是替本土化前尽显殖民本质的国民党政府徒增一个原罪而已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4-08-12 13:20:00
国府殖民论也是很诡异 自己殖自己?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15:15:00
自己殖自己满常见的 有个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内殖民国府接受台湾后 台湾人纳税是否有相应的参政议政权台湾人是不是中国人跟我的论述没有关系 在228发生时台人在纳税后是否有相应的 合乎理论的公民权利我不否认国民党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顾事实认为第一代外省人没有政经地位上的优势 并得利 是不合乎现实的论述所以你是认为国府封建且专制吗 子承父业应该还不到封建日治时期的台湾是殖民地 那感觉你是在支持我的论点帝国的定义就是一个政治实体掌控其他的政治实体 或许剥削或许影响 你说的就像雨是一种水一样 那你是对的然后你是认为历史上的男女间不平等是不存在的事实吗没有投票权不纳税是英美在上个世纪初现实发生的运动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8-12 16:07:00
很高兴大家推文写写就好 XD老实讲,这种观念题,怎么讲 对手几乎都不会改得所以我讨厌有人为了这种观念题特别写一篇好像以为自己意见有多真理多重要,一定要写一篇上面板友提出纳税与选举,这是很好的论点,以下是维基整理光复早期的台湾选举。从上表,无论有什么反对/负面意见https://i.imgur.com/9ROqXDs.png我想要先确认 是否有大陆地区有的选举,而台湾没有。就算发生他有我无,则另该回答:当时台湾人曾再三提出 台湾被殖民50年,情况特殊,不可比照大陆。为什么选举要比照?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20:31:00
之所以你前面的例子不成立 是因为在主权在民的思想下无代表不纳税的前提已经不成立了 你替自己家扫地是不需理由的 并且未成年人将来也会是公民 并享有教育与医疗但女性并不会在20岁突然变成男性并拥有选举权 这不一样至于父母抚养小孩是义务 没有一个婴儿会是签字自愿出生两人交往则是不同独立个体间的自由选择 而戒严时期在国家暴力下的人是没有完整的选择权利的你一直发文 举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 何必呢至于moslaa版友 你贴的省参议会与县市议会选举 实际上是乡村区代表选出县市议员 再由县市议员选出省参议员的间接选举 并只具有咨询的功能 和如今的国会不一样行政权最先是在长官公署 由中央派员 后因为没有台人而增添几位半唐山人士为主的台人 在228后则是省政府其中十六位首长中有四位台人 四位里有两位是半唐山会造成这样的应该是对地方自治的差异 如果只是魁儡议会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8-12 20:55:00
我说的很清楚,台湾地区当时的选举,是否有差异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20:55:00
的话日治时期就有类似的 很多省参议员都在那时候就参与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22:03:00
我所说的是参政权与议政权 选举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台人是否有资格决定台湾政策 乃至于整个中国的政策走向这和民主不民主没有直接关系 爱尔兰在英国统治下也有相应的选举权 在上下议院都有席位 依然是大英的殖民地这也是我为什么提到长官公署与省政府 因为省议会是属于国家的咨询机构 而不是省的议事机构 并不具有影响力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8-12 23:19:00
这话题我有点兴趣,或许也许可能MAYBE以后专门写一篇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2 23:25:00
的确是我死套专有名词 不如你把国府治下民众关系与父母养育未成年人跟两人相处相提并论 想像力这方面还得是你我的论述主要来自想像的共同体 书中朝圣之路这个概念资料主要来自前人的论文 是台湾省参议会推动地方自治之研究 还有一些其他的文章或书 你基本上在东扯西扯的时候就没有说出任何有意义的话了 不如moslaa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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