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标题: Re: [请益] 为何财产投票制被历史淘汰?
: 时间: Wed Aug 9 17:32:5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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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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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法律不在适合当下或者为多数人所认同,请问是多数人应该去迎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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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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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看到这句“当法律不在适合当下或者为多数人所认同”实在令人厌烦。
麻烦你指出我国法制下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是啥规定?
我国法律的制定和颁布程序很清楚,立法委员三读通过之后交付行政院,
行政院没意见就转呈总统。总统收到后应在十日内公告。公告后在法定
时间到了生效。
谁管你上面什么鬼扯的不被多数人认同。
你要扯那些就把相关的我国条文明确指出来。
: 你可以去问你的法学还是哲学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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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宪法一共14章175条含增修条文12条,没有一条说不可以废止、创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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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其实你讲的东西根本上就已经违反了创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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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现行法律和宪法框架下确实只要多数人都认同就可以改和废止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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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堆麻烦你自己去看宪法还有相关法条,现行法早就有修宪和修法的
条文规定了了必要的程序。写得比你上面那堆具体清楚多了。
麻烦你不要持续在那边跳针扯什么大多数人不同意的鬼话,因为如上述,
现行法早就写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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