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何时被认为不行?

楼主: A6 (短ID真好)   2023-01-20 14:29:11
※ 引述《MrTaxes (谢谢提醒)》之铭言:
: 刚刚看到一则塔利班阿富汗的新闻
: 就是有个判决 让受害人的父亲可以亲手枪决凶手
: 似乎回到古代的感觉
: 而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出自古老的汉摩拉比法典
: 基于复仇心态 有些人还是认为这种做法是较合理的
: 但不知道从何时 这样的观念已经不再适用 甚至被认为是落后不文明
: 请问在历史上是从哪个时间点发生反思的呢?
: 谢谢
我跟你说啦 没有不适用用 也没有不文明 因为古代上层阶级从没让他发生过
现在多数人认知的以牙还牙这个就是被人歪曲的说法
根本不是汉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牙还牙
实际的汉摩拉比法典中以牙还牙 是要先看身分 再去决定处罚的
类似中国的大明律 我之前还在本版和一位m版友请教过相关阶级问题 在此一并感谢
而现在一般人讲的以牙还牙 实际上 是"想像"结合生而平等思想的以牙还牙
或者说是结合中国 那句根本没发生过的话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我之前在八卦版写过一篇 评论这个的
作者: A6 (短ID真好)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要求死刑人权退步是民智未开吗?
时间: Mon Aug 29 13:08:45 2022
※ 引述《alexhsu0909 (MazdaNo1)》之铭言:
: 废除死刑是现代普世价值
: 人权进步的象征。
: an eye for an eye、a tooth for a tooth
: 则是野蛮人的行为
我听你放屁 你这半瓶水的发言
是我水桶这两个月看得最难受的一篇 一出来 不骂一下我难受
光看你说的一听就知道 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来的 原文是什么
今天的有些人支持的废死才是贯彻这an eye for an eye 话好吗
我告诉你这句话的出处 这是出自汉摩拉比法典 196条
“如果自由人毁坏其他自由人的眼睛时,他本身的眼睛也将受损;
若你折断其他自由人的脚,你自己的脚也将被折毁。”
196 If a man put out the eye of another man,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 An eye for an eye ]
但同样是伤害眼睛 199条是这样说的
199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所以特别强调自由人伤害自由人
但要注意喔 当时是分两个阶级 实际上是三种阶级的
上层自由人 下层自由人 奴隶
以眼还眼这一行为 只存在同阶级的自由人之间
如果不同阶级的是这种情况
201条“打掉下层自由人的牙齿,必须支付一明纳 ”
201 If he knock out the teeth of a freed man, he shall pay onethird of a gold
mina.
这里为什么会说201条有上下层关系
因为还有个200条
200 If a man knock out the teeth of his equal, his teeth shall be
knocked out. [ A tooth for a tooth ]
199条198条“伤了他人奴隶的眼睛,或是折断了骨头,必须支付二分之一明纳”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以牙还牙 只有限于同一阶级的时候
上层打下层阶级 不需要以牙还牙 甚至付钱就好
有没有和当今的判决很像? 有权有势的人赔钱就好
我附了英文版的连结
无聊的人可以去翻一翻 伤害部份 在196前后
http://www.general-intelligence.com/library/hr.pdf
今天 水牛伯喊出我支持废死 但这种情况必须除死
打死一般人不必处死 但是打死这些人必须处死
这就是很明显符合 汉摩拉比法典中的阶级以眼还眼制度
就是在告诉你 台湾就是有阶级
绿政人员>凶手>一般老百姓
你一个一般老百姓被害 凶手罚罚钱就好了
判什么死刑 你是低阶的
律政人员就不同了 你一个低贱的凶手 敢来杀公职人员必须死
水牛伯的废死 正是汉摩拉比那种 看阶级的以眼还眼
实际上很多人都在 只告诉你以牙还牙是落后的
但是他们没告诉你 他们口中落后的牙还牙是会看阶级的
而这些灌输你以牙还牙落后的人
他们实际反对的是不看阶级的以牙还牙 做的却是看阶级的以牙还牙
你以为他们是在废死 不 他们是在维护他们的阶级优势
我就自认放到汉摩拉比法典的时代来看我就是奴隶阶级 你觉得你是自由民吗
你要帮自由民维护阶级优势 还是帮奴隶争取权益?
所以我支持不论谋害任何阶级 都应该死刑 不是只有谋害上自由民才是死刑
我支持公平的死刑 判决不应该像汉摩拉比法典那样 因为受害者的身分而有差异
不过台湾很多人似乎也认不清楚 自己在哪个阶级里面
把自己和有些既得利益者綑绑再一起 被卖了还帮忙数钱
: 重大刑犯的产生、是社会的问题
: 有问题的是社会、不是人
: #你我都是推了一把#
: 如今台湾却陷入一股乡愿
: 各个无不义愤填膺、
: 民智未开的风气蔚为风潮。
: 对吗?
今天会说出以眼还眼是落后的才是民智未开
不对是被渔民化了
殊不知 今天的情况 才更接近 汉摩拉比法典的以眼还眼
嘻嘻
作者: money501st (moneywayne501st)   2023-01-20 16:33:00
欠嘘
作者: IAMCSH (BorninMCMXCVIII)   2023-01-20 16:43:00
你那篇我刚好有看到,法匠批评的同时殊不知自己变史盲。
作者: ja23072008   2023-01-20 20:15:00
超译史料来诠释现代因阶级身份导致法律待遇不同,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概念是两回事。过度连结到现代阶级与废死的部分。
作者: IAMCSH (BorninMCMXCVIII)   2023-01-20 22:34:00
先连结的是原 PO 回文的史盲,有人搞错 ?
作者: ja23072008   2023-01-20 23:39:00
#1Z34dVbs (Gossiping)这篇没错啊,什么支持废死就是贯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精神XD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3-01-21 23:06:00
谢谢您的补充。但是跟废死的议题做连结,还是有些不容易~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23-01-23 07:00:00
名词超译了所以会脱离你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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