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君主的传位方式不外乎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选择性继承(如选举、指定、轮换)
(这里指的轮换是王位轮流给不同的家族或诸侯当,如今天的马来元首就是选举制加轮换制)
剩下的就是差在具体上哪些人可以继承王位,和如何安排优先级的差别
(如非平辈旁系血亲及女婿之类的姻亲,通常会排在子孙和兄弟之后)
除了性质上比较复杂的选择性继承
一般来说,兄终弟及可以免除主少国疑的情况
但是当一代人都过世后,下一代该由谁继承的问题容易制造不稳定的局势
加上通常比起兄弟,人们更偏爱自己的孩子,从人性角度,这也会有问题
父死子继固然没有兄终弟及的问题,但是医疗不发达、人均寿命短的时代
君王早逝,幼主继位的问题始终存在,如果采行夫妻互相传位的制度
便可在子女成年之前建立缓冲期,也就是说,当君主死后,王后或王夫先当任新君
待其驾崩后再交给子女继承,如此便可降低子女在未成年时继位的风险
然后再规定只有王后、王夫或国王的正妻能继承王位,且继位后不可再嫁或立后
以确保原先君王子女的继承权益
从人性面来看,对一个人而言,夫妻是除了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姊妹之外最亲近的人
既然有些人愿意让自己的兄弟继承王位,如果有人愿意让配偶继承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吧?
而且人们偏好自己的儿女,若是让配偶继位,子女儿在权益上应该比让兄弟继位更有保障?
然而综观历史,除了叶卡捷琳娜这种特殊状况外
最多就是出现夫妻共治的情形,反观将夫妻继位做为常态者几乎找不到
这是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