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维基百科的说法,本省人是光复之前移居台湾的汉人及其后代
外省人是金门、马祖人及其他随国民政府移民台湾的人群及其后代
新住民是1987年后,自台澎金马之外移民进来的族群之统称,含陆港澳人士
但对于定义我有一系列问题:
1.在日治时期有一定数量的台湾人因不甘被日本统治而移居大陆
这群人之中若在台湾光复后再迁回台湾,他们算外省人还是本省人?
若迁回台湾的不是本人,而是在大陆生活的第二代至第三代的子孙呢?
2.1987年之后迁居台湾的港澳人士属于新住民,但在此前自港澳迁居来台的人算外省人吗?
港澳地区为英葡所租借,且事实上后来统治权也被移交给中国
但是两地从未受过中华民国政府统治
因此在1987年之前他们算得上外省人?或纯粹是外籍移民?
3.既然中华民国政府在法理上并未放弃大陆领土及中国代表权
自陆港澳迁居而来的新住民与所谓的外省人是否有本质的不同?
或者两者主要的差距在于"迁居台湾前有无中华民国国籍"之别?
4.若外省人及"来自陆港澳之新住民"之别如第三个问题所述
那么1990之前从大陆投诚的反共义士同样本无中华民国籍,且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公民"
这样他们算是外省人还是新住民?
5.既然新住民的概念在1987年被提出,而籍贯登记则是在1992年被废除
在此期间,来自大陆的新住民是否也会在籍贯上登记其来自的省份?
若是如此是否表示此期间他们也被认定是外省人?
重申本篇文章历史点:1.问及日治时期移出台湾,光复后回来之台人及后代之族群归属
2.1987年之前迁居台湾之港澳人士族群之性质,3.问及过往反共义士之性质
4.问及1987~1992陆籍配偶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