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反课纲曾是议题的时候
有位反课纲的学生说:当年慰安妇有些是自愿的...
这样的说法引来一阵挞伐
但最近发生几件事情 让人重新审思部分台湾女性对于权势威逼的反应
第一件事 某市长参选人当街搂牵人妻
第二件事 某宫庙乩童当街掴掌女性徒
一件涉及性骚扰 一件涉及伤害
两件事都是以女方道歉落幕收场
在其他人眼中觉得 竟是受害人道歉 这是何等荒谬
但在对方的权势底下 似乎又能力解之所以如此
所以当年那位反课纲的同学 在说出"有些慰安妇是自愿的时候"
可能忽略思考 在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
在对方权势远大于自己的情况下 那种迫于生存无奈的表面上"自愿"
是真正的自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