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ber ()》之铭言:
: → zeumax: 就有了近期英国摇滚乐手,直接讲白挺老共维护主权 08/15 19:56
: → zeumax: 结束托管或代管,老共就更堂而“皇”之了 08/15 19:57
: 才刚说 这不就来了吗?
: 今天不管ROC有没有结束代管
※本文如出现"台派" 请更正为托管论 我改了可能有遗漏
你是不是没看懂
根据前面托管论的法理说法
ROC 不代表中国
ROC 无法代表中国宣布结束代管
为什么这时候你会用PRC 和ROC 而不用中文的中国
因为很多人在凹的时候 都会用中文的中国去混淆
为什么这里会用ROC呢 因为二战是ROC打 感觉起来ROC可以结束代管
写ROC感觉起来 有合理性
如果写中国代管的的话 会被发现说 中国已经被PRC代表 就 露 馅 了
实际前面讨论 都可以用PRC ROC 和继承理清逻辑的
问题这样就没有"中国" 这个模糊概念作为托管论的生存土壤
现在矛盾的点是在什么地方
矛盾点是在ROC无法代表中国结束托管 只有PRC可以代表"中国"
这时候又要承认中华民国代表中国了?
: PRC都没有台湾的主权
现在没有人说PRC有台湾主权喔 实际上托管派和PRC都没有台湾主权
台湾主权属于ROC
我们在谈的是托管论最爱撇开ROC实际统治台湾的情况下
去讨论"中国"和台湾的"法理"喔
而是托管论派说台湾是二战后"中国"代管台湾喔
前面又说联合国承认的中国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以"联合国"只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商结束代管阿
不然就违反决议案
这问题绕来绕去 最后的问题都是要和"中国"协商结束托管
但是这几个组织和国家承认的"中国"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用想他们会和中华民国谈 所以基本是一个死循环
这时候又有人要跳回实际统治了
不好意思根据前面的代管论 就算实际统治 也不能代表"中国"结束托管
最后又要回头去证明中华民国有权利去代表中国
不好意思 当想回头的时候 对岸就会开始给压力了齁
而且回过头承认中华民国有治权有权结束托管
为什么要结束托管???
我在强调一次 联合国 和美国 都不会和中华民国谈台湾结束中国托管的问题
因为中华民国不代表中国
有没有前面政权签约后续政权继承的先例?
有! 港澳 港澳和清朝签的条约 最后不是回归给清朝后人
或中华民国而是由继承的"中国"政府接收
有这1997前例 要谈结束托管会找合法继承的国家 而不是签约人/政权
这知道跟着对岸说中国由PRC继承这说法有多蠢了吧
所以后来我再去看有些人说老蒋刚愎自用汉贼不两立
实际我后来更觉得老蒋"被迫"必须说是中国正统继承
这就是一些人最爱讲的"法理"
后面在补充一些
你前面提到的中日和约 #1YyFjzFJ (historia)
日本于1972年9月29日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代表政府,与之签订《中日建交
联合公报》,同时不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代表政府。日本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在记者
会上表明:“日本政府的见解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华和平条约》(《中
日和约》)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
也就是日本认为的签约方 是能代表"中国"合法政府"而不是与"政权"签约
你文中中日条约 主体是中国政府 是ROC代表中国 而不是ROC
就算代管也是中国代管
后面发布的中日联合公报 内容我就不用再说了吧
中日条约内容中
中华民国牺牲其实质利益(包括战争赔偿问题、领土主权)换取象征其政府合法性的中日
和约
与中共建交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免除了日本明治维新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起战事的官方战争赔偿
: 因为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 但就是有人喜欢滑坡到 PRC拥有台湾主权
: 就如同我前面讲的
: 成熟点吧 不要像恐怖情人一样
: 即使ROC结束代管了
: 你们还是有金门 马祖阿
: 干嘛整天诅咒自己的ROC灭亡呢??
就算拖管论这串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台湾 依照逻辑中华民国还有金门马祖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台湾改由中共托管 还是结束托管
中华民国都是到金马 对中华民国有差别吗 ?
你怎么会觉得一个到金马是灭亡 另一个到金马不是灭亡??
你仔细想想不会觉得说的东西很矛盾??? 顺你者昌逆你者亡?
不顺你意你就要消灭金马的中华民国?
托管论最妙的一点就在这 当别人谈现实 他谈法理 当开始谈法理 的时候又开始现实
要谈现实不就是中华民国现实统治台澎金马吗 还谈托管论个屁阿
喔对了 不要用唇亡齿寒来跟我说什么差别
我现在告诉你的就是唇亡齿寒不用等到金门马祖
现在托管论想否定中华民国对台湾的治权
就是让中国对台歪有法理有机可趁
否定ROC治权对台湾就是唇亡齿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