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关于皇室贪污这个问题,可以由以下几点出发探讨:
以下以近代以前的中国王朝而论
一、法理
君主制的统治基础,是国家属于皇室,即国家为皇室之所有物
,在法理上,皇室拥有国家、领土乃至天下臣民,所以皇室可
享有国家的拨款供养,皇帝也对臣民掌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因
为臣民不过是皇室的财产而已,可以任意处分。
二、实务
在实务上,皇室不应任意对国家毫无节制获取利益,虽然皇室
可享有国家的供养,但总不能提取税收一大部分,使得国库无
钱,不然各级政府、各级官吏的预算又从何而来?若遇饥荒或
战事又从何因应?所以就从实际上的统治需求跟手段而言,皇
室不应横征暴敛,以致民生凋蔽,皇帝也不应不问缘由滥杀臣
民,以致激起政局丕变、民变四起。
三、总结
从法理上而言,皇室没有贪污这个问题,但实务上,仍应有所
节制,就跟皇帝虽有杀臣下、任免之权,但也不能随心所欲地
使用,就光以任免来说,重大的人事任免都会引起政局风波了
,若滥杀臣下所产生的影响,不言可喻。
四、题外话
说到这个问题,小弟就想起一个明朝会灭亡的观点,明朝之所
以灭亡,乃亡于祖制,国家供养皇室、各地蕃王及蕃王以下皇
族,在明朝初期,皇族人数不多,但至明朝晚期,供养的皇族
越来越多,供养的开支又这么庞大,国家生产力多用来供养不
事生产的皇族,若有皇帝锐意改制,也许明朝财政能更健康,
走得也更长久。(当然一个王朝会灭亡的原因是复合式的,不
能以单一因素一概而论)
以上一点浅见,希望有回答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