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群雄割据,汉天子虽然被各军阀遥尊,但只是作为供起来的样板,
各军阀常常找人表奏自己或表奏盟友为这个官那个官。
可是我想了解这种表奏官职的层级细节。例如:
虽然是虚应故事,但表奏者能虚应故事到(以极端假设情况为例)把对方原本的官职
提升到非常高官职吗?
比如说假设当时某大军阀张三是徐州刺史,某中军阀李四是(扬州)吴郡太守、某小军阀
王五是(豫州颖川郡)许县县令,互为盟友。
表奏对方拟任的官职大小,要不要配合自己原有的官位份量或对方原有的官位份量?
以不顾自己或对方官位不高而言而去表奏超高官职的话,例如:
许县县令王五能表奏吴郡太守李四为大司马,甚至吴公、吴王?
或吴郡太守李四能表奏许县县令王五为太傅,甚至许公、许王?
在汉末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里面,就世人的观感而言,对如果有军阀要这么做会不以为意
吗?
ps.若以不逾越表奏者自己官位高低与被表奏者的官位高低的话,则例如:
徐州刺史张三表奏许县县令王五为颖川郡太守。不论王五原本的官位或被表奏的官位都比
张三的官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