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明朝有以天朝上国心态排斥西洋吗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1-05-19 02:22:24
※ 引述《time3Q (缘分落地)》之铭言:
: 大明律规定:仕绅才允许蓄奴,有功名的仕绅才能蓄奴.....
: 等于这些主人在法律上都是科举、捐官等方式而跃升之有党证的高级天龙人
: ,就像〈新龙门客栈〉讲的“批评朝廷是要杀头的”,何况你是被买的奴仆,居然敢去
: 人身攻击辱骂朝廷附属的(广义)统治集团? 当然是找死
0分请自己去看大明律里面的良贱之分..
并且请解释这一条 若奴婢骂旧家长者以凡人论笞四
中文翻译骂现任主人绞刑但是转卖后骂同一个人却只要抽四下案你的讲法
为什么不是死刑?
: 另外,我推文讲了大明作为当时人权大国的自傲心理,对于海外华商被杀,
: 很容易存有一种心理:那些专干种族灭绝的死华商还想皇帝派兵去救?没门
: ,派个使者训诫同样贩奴、杀奴的种族灭绝佛朗机人(西、葡人)跟红毛人就好
一样零分 请自己去查大明律关津
另外你口中的蛮夷依照大明律是按律断
其实你并没有仔细看过大明律对吧?
顺便回你一个你前面讲的故杀是指故杀赖人主要是处罚主人不认不是处罚主人杀人
接着在同条里面奴仆杀主人即便是过失最轻也是绞刑,但是如果转卖后互殴当良贱算
不要动不动网政治上面扯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1-05-19 03:00:00
应该问 为何"以凡人论"?
作者: ajqk (天冷)   2021-05-19 08:59:00
这样看来是以行为时有没有“主仆契约”存在为准囉?
作者: 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   2021-05-21 23:11:00
有主仆关系时禁止下克上,没关系就当一般人处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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