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涩谷事件

楼主: AlisaRein (AlisaR)   2021-04-06 19:39:58
※ 引述《Kbart (凯巴特)》之铭言: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E%80%E8%B0%B7%E4%BA%8B%E4%BB%B6
: 几年前为了了解战后台湾人真正的风向
: 有稍微找一下涩谷事件的资料
: 大致上的原因:
: 因为战后,日本人地位变成比同盟国国民还低
: 长期被当次等公民的台湾人,拿到中国护照后仗着自己是战胜国国民
: 跑到日本当地的盟军驻日商店买物资去做黑市生意
: (因为战败国民身分,日本人不能进这个商店买东西)
: 弄到最后日本不爽了决定赶人,于是发生涩谷事件
: 目前自己对涩谷事件的理解:
: 台湾人把日本人当成次等公民看待,进而引发冲突的事件
: 并且依此推断当时的台湾人认为自己能当中国人超爽的
: 板上有研究过涩谷事件的乡民能提供更详细的论点吗?
: 先谢谢各位^^
1945年(昭和20年)11月3日,司令部对在日外国侨民发表国民待遇相关声明[5]。在盟军
占领下,居留日本的外国侨民之法律地位大略可分为四种: 一是同盟国之占领军及侨民
,二是瑞士等中立国侨民,第三是德国、意大利等轴心国侨民,第四为朝鲜、满洲国、琉
球等日本前殖民地侨民。
其中同盟国之占领军及侨民属可享有粮食配给上的特权以及广泛的治外法权;其余中立国
侨民虽也有粮食配给上的特权,但是必须服从日本政府的管辖;轴心国侨民则更是没有任
何的优惠仅能得到部份的救济与返国的协助。
由于中华民国属于盟军战胜国阵营,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台侨不但没有被视作前殖民地侨
民,反而能获得同盟国侨民身份,在战后的日本亦与其他同盟国侨民一样可以享受许多特
权:像战后日本被司令部接管期间,身为战败国的日本国民不准随便进入司令部总部或任
何驻日本各地的盟军基地,唯有同盟国侨民(中、英、美、苏等)可凭其护照进入,司令
部总部及各地盟军基地的军人福利中心,以廉宜价格购买各种粮食及民生物资。因此,当
年有部份台侨利用中华民国护照做为掩护,暗地里囤积物资做黑市生意,由于台侨曾经历
过日本统治,多数能操流利日语,再加上货源充足,因此生意相当兴隆。再加上台侨被视
为同盟国侨民,所以他们可以凭借手持中华民国护照享有不受日本政府司法体系管辖的特
权—根据司令部指令,自1946年2月开始,同盟国侨民之犯罪行为一概得经由美军宪兵部
队暨军事法庭管辖。由于台侨被同盟国视作其侨民,所以日本政府的执法及司法机构自然
也对其无权可管。而这些特权也令当时的日本人民眼红,但却是敢怒不敢言。
你讲的是导火线 远因在于原本被日本人当作是次等公民的台湾人
因为日本成为战败国 这些台湾人摇身一变成人上人(讲的通俗一点是天龙人)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04-06 20:00:00
依我看到的资料整理,当时不要说拿着身分证明文件出入当时还流行挂出roc国旗表示是中国人开的店,作为战后一片混乱中的护身标记因为这些行径太像搞治外法权,太招摇
作者: Kbart (凯巴特)   2021-04-06 20:03:00
谢谢解说,当年台湾人看到能把日本人视为次等公民怎么可能放过 XD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04-06 20:03:00
搞到roc驻日单位自己都觉得脸红起来,拜托台湾人不要这样高调
作者: Morisato (螢ちゃん)   2021-04-06 22:02:00
满洲国国民应该也换成中华民国护照了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4-06 22:43:00
当年有人穿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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