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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台湾平埔族开始流离失所的真正原因是?
作者:郑萤忆(东吴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
2018-11-24
2016年8月1日蔡英文总统在总统府接见原住民代表,其中也包含属于平埔族群范畴的
西拉雅、马卡道、巴宰等族。蔡总统正式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道歉的全文有段话是这
样陈述:
台湾这块土地,四百年前早有人居住。这些人原本过著自己的生活,有着自己的语言
、文化、习俗、土地、主权。然后,在未经他们同意之下,这块土地上来了另外一群
人。历史的发展是,后来的这一群人,剥夺了原先这一群人的一切。让他们在最熟悉
的土地上流离失所,成为异乡人,成为非主流,成为边缘。[1](总统府新闻稿)
这段话传达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无论是高山族或是平埔族,在历史上都曾面临大量
汉人移垦竞逐,渐而丧失土地,走向弱化。那么,原住民各族如何流失土地和自我权利,
便成为1980年代原住民运动以来,研究者竞相回答的命题。因此,《清代台湾土著地权》
的作者陈秋坤教授,就以中台湾巴宰族──岸里社群为例,告诉我们一段岸里社熟番的土
地经验,究竟他们如何接受土地私有权、商品货币经济如何渗透到部落,以及属于部落猎
场的土地后来如何流入汉人银主手中?
https://goo.gl/yqkg9m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清代台湾土著地权─官僚、汉佃与岸里社人的土地变迁,1700-1890》
在开始介绍本书前,我必须先讲一个关于岸里社的故事。
1935年4月21日清晨6时,“轰、轰”的几声巨响,一场发生在中台湾丰原一带的地震
,让当时最后一任岸里社总通事潘永安的宅第,崩塌损坏。在断垣残壁中,偶然间发现了
一批乾隆年间关于社务的文书。这批文书后来被台北帝国大学理农学部学生张耀焜用来撰
写学士论文,并在1939年论文完成后捐赠给帝大图书馆,此后便典藏于台大图书馆。这就
是闻名于世“岸里文书”出土的始末。
那么,岸里社的土地经验是如何展开的?原居于大甲溪北岸后里台地的岸里社,在康
熙五十五年(1716)归化清廷后获得官府赏赐大甲溪南岸广阔的土地。雍正十年(1732)
大甲西社事件后,岸里社逐渐将搬迁至南岸,建立起新部落。之后,这些岸里社人不断以
“官府蒙赏埔地”作为理由,宣称他们在大甲溪南岸的地权。大甲西社事件后,岸里通事
张达京与土目敦仔等人,共同订立契约,协议割让番地换取汉人修圳之水权,又称为“割
地换水”。
在张达京的牵线下,岸里社人开始引入水利灌溉农田的方式。乾隆初年,岸里社的田
业,开始从原本部落共同管理转向个人私有。按照部落传统的习惯,土地名义的领有是来
自社主,后来土目敦仔(又称潘敦)在接受总社主请托后,获得实际经营社地的权力。
敦仔将社地分为两类,一为公共社课地,以员宝庄为中心,每年约收取1200石公租;
另一为社番私口田业,按照男丁妇口平均,除担任部落公职的番人可分得土地较多外,一
般社番平均可分得两甲以下的土地。至此,岸里社人从原本狩猎采食,正式走向定居农耕
。
如果社人们能够就此平静垦耕过日,这片属于社人渔猎天堂的家园,或能够有所存续
。偏偏有如过江之鲫的汉人们,借由每年向番社缴纳微薄的定额租,开始承耕土地。熟番
们在租佃过程中接受汉人既有“一田二主”的观念,致使土地所有权分化成为业主(收租
)权、田主(管理)权。
清代的土地所有人被称为“业户或大租户”,这些人控制许多没有开垦的荒埔,但通
常没有意愿或气力从事实际开垦活动。所以需招人前来承垦,这些被招来的开垦人(又称
为小租户),面对的是缺乏水源、土壤贫瘠的荒埔,常需花费较高的成本开垦。这些业户
们为了提高开垦人们的承垦意愿,只能收取微薄或较低的固定租金,并保证不随意更换承
垦者。
然而,这些承垦者往往在取得土地后,开始经营类似“二房东”的生意,把土地再转
让给他人耕作,约定租金为固定比例的收获量。因此,当后来土地收获因水利兴修日益增
加时,小租户们反而能租金增加,尝到土地收益增加的甜美果实,但收取固定租额的大租
户,只能干瞪眼的继续收取固定租额,也不能随意提高租额或将土地转佃他者。
这种“一田二主”的开垦方式,常见于清代台湾移垦社会,很多平埔原住民因给垦埔
地于汉佃,而摇身一变成为番头家(番业户)。“番产汉佃”的形式,如能持续存在,所
缴纳的租榖或也能够提供社人足够生活所需的粮食。
偏偏事与愿违,本书告诉我们,随着十八世纪以来台中平原水利设施的日益完备、田
地生产力逐步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一田二主的租佃形式,让番业主只能收取定额的大租
,而无法分享田产增加的获益,同时也让田底权(佃权)价值上涨,在十八世纪末期出现
“大租权贱、小租价贵”的地权结构。伴随着货币经济进入部落,渐次影响社人的生活型
态。番业主开始向汉佃借贷、抵押土地借款。少数富有佃人开始转以“银主”身分,自行
管收租榖。原本番业汉佃的关系,形成番典主、汉银主的角色置换。
日益贫困的岸里社人不断将私有土地抵押典借给汉人,可是在嘉庆初年汉番间的典借
关系发生变化。平埔原住民向汉人典借银两的年利率从原本 3、4 分降为 2 分,表面上是
让无力偿还利息的社人,能够借此喘息,但以此的代价却是土地抵押的期限被延长至 7 到
10 年不等,等于变相成为长期典押土地贷款的情况。熟番的田业长期被汉人管收后,却往
往因无力偿还借贷,番地最终流入汉人银主之手。
不只是一般私有社地因“番人”的典借而流入汉人之手,属于番社公口粮租(部落公
租)方面,也因支应庞大的社务开销、社职人员薪饷,再加上光绪十一年(1885)刘铭传
的番政改革,原本免交给官方正供赋税的番大租,却被迫进行“减四留六”,即大租额减
低 4 成,但改由小租户缴纳正供给官方。此举使得无多的公租,再减 4 成后,已所剩无
几。熟番社只能走向贫困、弱化的道路。
然而,十八世纪以来在番社频繁发生土地交易买卖、典让,反映社人对于田园产权货
币化概念的生成,可是却也造成社人土地家园的流失,甚至引发许多与汉佃的纠纷。面对
此现状,部落的头人们并不是片面承受,而是试图寻求官僚势力庇护。
可惜此举对番社而言,无疑是引狼入室。清廷虽然基于治理考量对熟番采取保护政策
,可惜未有效执行,形同具文。无论是汉通事或理番同知的成立,都为番社带来诸多财政
、劳役支出的苛扰。也间接引发岸里社的头人们,为了提高摊派公费支出,引发部落内部
的斗争,最终造成嘉庆二年(1897)岸里部落体制走向官僚化。
来自官方衙役、乡保、社差,不仅无力调停、解决业佃纠纷,反是再三勒索番社,加
重部落公租支应的负担,甚至包揽番社田业,自己担任“二地主”。而本书作者指出此类
“国家权威对部落渗透”的行为,反而是造成熟番部落弱化的另一要因。
当熟番业主无论是被迫或自愿卷入租佃生产体制后,他们的身分就已转成租佃业主,
但因只握有收租权,不仅无法分享田地生产增加的成果,也无法以部落权威的身分要求汉
佃履行纳租义务。面对此一困境,部落里的人们只能仰赖官僚力量的介入,可是依然无法
有效解决。最终导致十九世纪以来,岸里社人们番产不断流失的一恶化局面。大部分番业
主成为汉人社会经济体制下的边缘阶层,甚至以选择走向迁徙埔里盆地或改宗基督教,来
躲避岸里社贫困化危机。
读完这本《清代台湾土著地权》,我们再回头思索蔡英文总统道歉文中的那段话:“
历史的发展是,后来的这一群人,剥夺了原先这一群人的一切”。面对历史上原住民的颠
沛流离,并不是因为汉人在土地权利取代原住民而已,也与我们一般认知简单归究于“汉
人狡诈拐骗、熟番纯真、质朴”的刻板印象,有所出入。岸里社的例子,展现平埔部落命
运发展至此的最主要原因,正是平埔族群融入汉人货币经济体系与官僚体制时的困境所致
。
然而,平埔原住民们在面对卷入货币经济苦果之际,并非无助的被迫承受。他们依然
具“能动性”选择不同的策略企图顽强抵抗,只是面对汉人洪流与官僚体制的箝制,这番
努力终究徒劳无功,最终让他们在最熟悉的土地上流离失所,而族群身分、部落文化也渐
渐隐藏在“汉人”主流社会之中。